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不动产登记分属于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各部门管理,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人民群众财产权意识不断提高,对产权保障和交易安全的要求日益提升,分部门对不动产进行分散登记的弊端日益显现。分部门登记导致不动产权利相互交叉、重叠,不利于权利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利于不动产交易安全,影响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充分发挥和有效运行。同时,由于登记机构设置重复,登记部门多,人为地增加了公民和社会组织负担,影响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势在必行。
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指导负责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时隔一年,于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不动产登记工作将进入全面明晰产权、有效保护权益、维护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的新阶段。同时《条例》中强调认真做好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整合,尽快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加快梳理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本文将对信息平台的建设进行比较研究,从理论到现状,对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展开探索。简要介绍平台建设框架,分析建设面临的问题,探索有效的解决措施,同时对“宁波”“重庆”两地的信息平台的建设进行个案研究,探索个案城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的模式及发展走向,以期为我国不动产信息平台的建设提供可供研究的实践基础,推动平台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本文主要研究内容提纲:
第1章 绪论
3. 研究的方法与步骤
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案例分析法、文献整理法、调查法,结合自己理论知识和实习经验,根据宁波市、重庆市的实际情况,找出现有的信息平台模式的缺陷,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
研究步骤:
4. 参考文献
【1】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2】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
【3】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相关政策文件
5. 计划与进度安排
1、第4周:独立编制开题报告
2、第5至7周:完成文献综述
3、第8周:完成论文提纲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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