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当前,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不断服务型转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也随之向纵深发展,各种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也紧随其后。
而究竟这些政策落实了哪些、执行的情况如何,则显得犹如雾里看花,不知虚实。
保障性住房作为我国公共政策中保民生的重要环节,一直备受关注,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而知悉其具体的执行情况不仅是对过去工作的总结,也为今后进一步推进、深化政策提供了基础。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国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的研究
国外对保障性住房的概念是公共住房(public housing),虽然在各国的具体含义与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都有以下特征:具有或救助、或保障、或二者兼有的性质;主要为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住房困难人群的居住需要;往往通过制定公共住房政策,并借助政策工具予以实现,因此带有很强政策性。西方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的初期就通过制定保障性住房政策来促使经济、社会有序运行和发展。最早进入工业革命时代的英国,于1844年就成立了住房协会开始对保障性住房制度进行探索。1970年左右,阿马蒂亚森和其他学者一起阐明了罗伦兹曲线、基尼系数和社会收入分配规则之间的关系,藉此建立起了合理的贫困指标和福利指标。随后,以美国学者kraft为代表在《公共经济学》中提出在不干预商品住宅市场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对住房困难群体实行货币补贴。20世纪二三十年代burgess提出了过滤理论,其后通过sweeney建立了第一个住房过滤理论模型,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再经过braid、anas等人的进一步研究,住房过滤模型逐渐成熟,并已经广泛的应用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领域。
我国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的研究
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研究内容:
本文文在总结以往徐州市安居建设发展阶段的基础上,首先简要阐述了公共政策的相关概念,其次结合目前徐州市安居工程的政策背景,对十一五时期徐州市安居工程政策的实施方案、执行体系和落实成效进行分析,以政府执行政策为研究视角,从政策执行的工作机制、宣传动员、指标分配、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工程监督几方面进行研究,并结合实地调研中的资料和数据对政府执行中存在的凡方面问题进行分析,最后提出推进徐州市安居工程机制建设的建议,以及如何对乡级政府执行政策进行激励和约束的措施。
文章的主要结构为:
4. 研究创新点
关注基层政府政策执行力度,切实结合居民实行情况,为今后的工作提供理论基础,实现理论与实际的有效结合。
在我国,政府一直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执行中处于主导地位。
只有将政府的位置摆正,才能做到分析的合理与对策提出的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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