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性侵害(sexual assault)是指加害者以威胁、权力、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或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的行为。性侵害,不仅包括强奸及任何造成肢体伤害的暴力动作或异常的性行为,也包括约会中在对方不愿意的情形下强吻、强留或强行性关系。性侵害包括猥亵、乱伦、强暴、媒介卖淫等,需要格外保护未成年人,信教人士,在校学生、实习生。
无论是成年人或是未成年人都有可能遭受性侵害,而且有些时候甚至其本人都没有察觉到自己正在遭受性侵。成年人受到的性侵害主要包括:1、诱惑型性侵。2、暴力型性侵害。3、胁迫型性侵害。4、社交型性侵害。5、滋扰型性侵害。而未成年人的体力智力发育不成熟,认知能力、辨别能力以及反抗能力都比较差,有的甚至缺乏有效监护,因而容易受到伤害,应当受到社会的关注。再者,没有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时关注和矫正,是导致其他受伤害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深层次原因。受害群体主要分为:1、信教人士。2、在校学生。3、打工群体。4、留守未成年人。
以社会工作专业的视角对性侵害进行分析研究,从社会工作的视角介入性侵害案件,对性侵害受害者可采取个案工作和小组工作的工作方法,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增能,赋权,回归社会。对性侵害的犯罪者可采取社区矫正的工作方法帮助他们矫正自己的行为,重新进入社会。对于成年人可以通过社区社会工作者,从社区、家庭两方面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女性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保护能力;对于未成年人,可以通过学校社工、青少年社工对他们进行性教育,防范于未然。社会工作者的介入有助于性侵害受害者走出心理阴影,也有利于性侵害的防范。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写作提纲
一、 性侵害的概念界定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留守女童性侵害影响的研究上,国内外学者对儿童遭受性侵犯后的研究成果都比较一致。
郭少榕(2006)的研究表明大多数遭受性侵害的女童,其人生都是不正常的,或者对性看得很淡,没羞耻心;或者把自己封闭起来,隔断对外界的交往。
陆士祯和其其格(2010)研究发现表面,有过性侵犯经历的儿童心理会遭受重大的创伤,严重的与外界进行正常交往都有障碍,无法进行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论文研究计划: 1.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选题工作; 2.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开题工作; 3.2022年3月17日前——完成初稿和中期检查工作; 4.2022年5月5日前——完成论文修改、定稿、外文文献翻译工作; 5.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答辩环节
5. 参考文献
1、丁珊,张秋霞.儿童性侵犯的犯罪心理分析及防治对策[j].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55.
2、何晓莉.女童反性侵教育的小组工作介入探索——以昆明市 c 社区为例[d].云南大学,2015.
3、龙迪.让社会工作来承担防治儿童性侵犯的社会责任[j].中国社会报,2007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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