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增能视角下失独者社会关系的重建开题报告

 2022-03-15 20:12:5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社会生存风险的增高,我国失独者数量也明显增加。根据公开发表的人口数据:目前中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为1.9亿人,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为万分之四,按此推论,我国目前失独者至少已超百万,失独老人大约为200万,每年约产生7.6万个失独者和14万失独老人。而据人口学家推算,我国失独者未来将达到1000万失独老人大约为2000万。穆光宗(2004)在《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一文中指出,1999年全国独生子女人数约9000万,并至少以每年500万增加,目前我国独生子女家庭至少在1.5亿。我国大约有5.4%的人在25岁之前死亡,12.1%的人在55岁之前死亡, 这意味着现在有1500 万个左右家庭遭受失去独生子女的痛苦。由此看来,失独群体数量日益扩大,失独者成为亟待社会关注的弱势群体。

我国目前失独老人数量庞大,呈现出越来越多的发展趋势,同时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基于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需要,孩子不仅是自我和血脉的延续,也是精神和心理的寄托,失去独生子女,对于数量庞大的失独老人来说,他们的生活照顾、情感依赖和养老保障将成为一个越发凸显的社会问题。这些失独者在失去子女后沉浸在悲痛之中,饱受思念之苦,很容易躲避世俗,社会关系难以重建,失独者作为特殊的弱势群体,个人资源与社会资源的缺失致使他们的自我效能感极低,处于一种消权状态。从目前我国保障失独老人的相关社会政策来看,还需进一步完善,比如:(1)2001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其中的给予必要的帮助,对于如何在法律上和政策执行上帮助失独老人缺乏操作性,成为难以实施的社会政策。(2)针对失独者,现行的国家计生特别扶助政策,对独生子女伤亡家庭进行补贴每人每月一至两百元,但在年龄方面要求女方年满49周岁,这样的经济救助和年龄门槛对于失独老人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2007年,全国性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正式启动,开始了试点工作,试点的经验和结果目前并没有在全国推广和展开。(3)2012年修订2013年7月执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并没有给数量庞大的失独老人问题予以特别注,更不用说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4)2013年8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将协调出台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包括启动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口照料服务试点以及加大计生特殊家庭奖励扶助力度。希望这些相关社会政策能够重点考虑到失独老人的需要和困难,提出可行的计划和目标,全面彻底解决他们的问题。总之,目前已有的相关社会政策,从政策内容和实施效果来看,很难从根本上系统解决失独老人的社会保障和心理困境。我国的失独老人已经成为生活无依、求助无门、维权无据、无人交往、病无所医、老无所养、死无人送的七无群体,处于被社会边缘化、与他人社会关系断裂的最弱势群体。 对于失独者的研究,目前国内学术界多从经济学、人口学、社会学等角度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进行研究分析。如:王广州等(2008)的《对伤残亡故独生子女母亲人数的初步测算》对伤残亡故独生子女的数量进行了估计;陈雯(2012)的《从制度到能动性:对亡故独生子女家庭扶助机制的思考》从政策建构方面对亡故独生子女家庭进行政策扶助的研究。然而,对失独者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尚不多见,有鉴于此,本文试图从社会工作的增能角度对失独者如何进行社会关系重建展开分析。良好的社会关系是人的基本社会需求,有助于自我认知、自我认同、自我实践与肯定,是衡量社会心理健康的重要指标。而帮助失独群体重新恢复自我认同和社会关系,有利于失独者重新融入社区和社会,提升继续生活的能力和信心,希望通过社会工作增能视角帮助失独者重建社会关系,以此呼吁相关部门对失独者的关注,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和提高失独者的生存质量。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本论文主要从如下方面展开,以此探讨失独者社会关系的现状以及如何运用社会工作增能理论帮助失独者增能。一、导言(一)问题的提出(二)文献综述,即前人在此问题上已有了哪些研究(三)对研究地点和研究方法的说明二、社会工作增能理论的主要观点 三、失独者社会关系的失能现状及其原因分析四、失独者社会关系重建的增能路径预期目标:形成一万五千字左右的论文,以苏州为例,以实证研究的方式,探讨和剖析失独者社会关系的现状及其缘由,并以社会工作的增能视角,提出重建失独者社会关系的对策建议,以此呼吁相关部门对失独者的关注,从而帮助失独群体重新恢复自我认同和社会关系,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区和社会,提升继续生活的能力和信心。

3. 研究的方法与步骤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法和个案访谈法来展开研究。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根据研究主题,明确方向,搜索文献进行阅读。第二步,根据研究需要,确定访谈提纲。第三步,选取苏州曾参与活动的老人作为研究的主体,以访谈提纲为范本进行访谈。第四步,整理调查资料,进行补充访谈。第五步,进行总结与分析,形成文章。

4. 参考文献

[1]王秀银、胡丽君、于增强,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大龄独生子女意外伤亡,《中国人口科学》2001(6)[2]王广州、郭志刚、郭震威,对伤残死亡独生子女母亲人数的初步测算,《中国人口科学》2008(1)[3]赵仲杰,城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给其父母带来的困境及对策-以北京市宣武区调查数据为依据,《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4]张瑞凯,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现状及救助体系的实证研究-基于北京市Y区的调查,《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4)[5]洪娜,独生子女不幸死亡家庭特征对完善计生工作的启示-以苏州市吴中区为例,《南方人口》2011(1)[6]张必春、江立华,丧失独生子女父母的三重困境及其扶助机制-以湖北省8 市调查为例,《人口与经济》2012(5)[7]徐继敏,成年独生子女死残的困境与政府责任,《重庆行政》2007(3)[8]刘岚,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与社会保障,《人口与发展》2008(6)[9]李兰永、王秀银,重视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家庭的精神慰藉需求,《人口与发展》2008(6)[10]姚金丹,社会工作增能视角下失独家庭的分析,《社会工作》2012(10)[11]谢启文,增能:解决失独家庭问题的新视角,《人口与发展》2013(6)

5. 计划与进度安排

论文的具体进度安排如下:1、2022.11.01-2022.11.21  选题并确定指导老师2、2022.11.22-2022.01.09 资料查阅及阅读3、2022.01.10-2022.03.05  实地调研,收集资料4、2022.03.06-2022.03.29 完成开题报告与论文写作提纲5、2022.03.30-2022.04.30  完成论文初稿7、2022.05.01-2022.05.19  完成论文修改稿8、20015.05.20-2022.05.27 完成并提交论文定稿9、2022.05.28-2022.06.16  准备并进行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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