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木不同产地优树的木材密度与径生长变异分析开题报告

 2021-08-08 15:58:19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研究目的:1.对不同产地优树(采来自四川,安徽,湖南,江西四个省且在不同地区的木芯)的径生长表型与遗传变异分析 。

2.对不同产地优树的材性性状表型与遗传变异分析和生长性状与材性性状的相关性分析。

3.揭示杉木不同产地优树材性与生长性状的表型和遗传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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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1. 1955年9月吴中伦通过对峨眉山不同海拔(500米到1600米)杉木的树高和胸高形树进行对比分析得出结论:不同的高度即海拔对于杉木的生长没有什么特别显著的影响,反而在生产杉木的地区,相同或者类似的高度而位于山脊,山麓,山腹等不同的地方,杉木的生长就有特别大的差异,正常的是山麓是最好的,山腹一般,山脊最差。且这种差别在小山上也是很显著的,在水土冲刷比较严重的山地差别会更大,由此可见,气候条件和土壤对杉木的生长更先于高度即海拔[]

2. 1964年10月叶培忠和陈岳武通过对湖南林区的不同类型的杉木,在不同立地条件下测量10年和15年的树高生长量,直径生长量和材积生长量及其平均值的变异分析得出结论:杉木各种类型在生长特性和木材材性上,也是存在较大差异的,并且经济特征和形态特性之间有一定的相关性[]

3. 1987年叶志宏和张敬源通过以12年生和28年生杉木人工林样木为材料,对材性性状的株内变异性进行了分析得出结论:(1)在株内不同部位,木材密度和管胞长度存在着显著的变异性;(2)胸高部位上自髓心向外,木材密度(经苯一乙醇抽提后)和管胞长度迅速增大,至13一18年轮后大致趋向稳定;(3)对28年生和12年生的树木,抽提前后木材密度平均相差14.4%和4.5%,但抽提前后木材密度紧密相关;(4)幼龄(5,10,15年生)木材的密度和管胞长度,与成龄木材(28年生)的相应性状之间具有紧密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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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1)了解杉木优树的概念

(2)掌握木材密度的测定方法:

木芯样品:取自安徽,四川,江西,湖南四个省份且不同地区的木芯,测定各组的基本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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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创新点

特色:我们取来了湖南,四川,安徽,江西四个不同地区的杉木进行研究分析,且四个地区的杉木还选自于不同的区域,地区的不同,海拔高低的不同,是很有特色的。

创新:杉木不同产地优树的木材密度在国内研究了许多年了,由于杉木的特殊性,在国外的研究还是很少的,而本次的课题是对于杉木不同产地的木材密度与径生长的关系进行研究分析的,这其中木材密度与径生长的关系是值得我们研究的,这是在国内外还没有研究的一个课题,是很新颖的一个这个对与预测杉木材性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其改良和利用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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