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经证监会批准,沪、深证券交易所均于2013年5月正式开展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两年多来,股票回购业务发展迅速,在推动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的同时,极大地拓宽了上市公司融资渠道,有力地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在海外市场,该种交易方式已经拥有了悠久的发展历史,世界上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即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其1609年成立时就已经存在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并且成为整个证券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到现在其依然处于这样的地位中。国外经济发达的国家,其证券市场发展较为成熟,在发展以及监管上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我国一直到2013年中期才出台了相关规定来实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正式实施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正式采用股票质押交易方式。这个制度的实施,在国内还是一项新的制度,备受投资者的关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推出使证券公司大融资平台增添重要渠道,业务推出以来,参与券商迅速增加、参与客户稳步增加、交易规模和市场占比逐步提高。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研究内容: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近几年快速发展,已经成为证券公司一项重要的盈利业务。本文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绪论,介绍其研究背景及意义、文献综述、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2、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概述,包含涵义、特征及业务流程;3、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发展历程及现状;4、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存在的问题与风险分析;5、发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对策和建议。
研究目标: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1、第1-4周: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明确研究内容,了解研究所需理论知识。
2、第5-6周:确定方案,完成开题报告。
3、第7-11周:对相关理论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并完成初稿。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黄中文,刘亚娟,朱芳芳.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及质押率探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9,09:92-95.
[2]陈文洁.股权质押融资分类及其优缺点分析[j].时代金融,2014,09:132-133.
[3]高伟生,许培源.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证券市场导报,2014,07: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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