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期间提出了共建“一带一路”的伟大倡议。中国与丝路沿途国家分享优质产能,共商项目投资、共建基础设施、共享合作成果。“一带一路”倡议精耕细作,不断完善,政策沟通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把自己的发展与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相对接。“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规模不断提升,产品不断丰富。中美贸易战爆发以来,随着中美农产品贸易关税的提升以及南美国家大豆、玉米等农产品价格的上涨,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合作不断加强,农产品贸易规模及产品数量不断扩大。“一带一路”农产品贸易增速高于总体水平。2018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额较2017年同比增长12.0%,高出我国农产品总体贸易增速4.3个百分点。其中进口增长16.4%;出口增长6.8%,进出口增速分别高于总体增速1.3和5.5个百分点。根据中国海关的统计报告,2019年,中国与泰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印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都有较大增长。然而中国与“一带一路”农产品贸易长期处于逆差地位,而且逆差规模在不断扩大。以2019年为例,根据中国农业农村部的统计,除新加坡、文莱、巴林、马尔代夫、巴勒斯坦以及波黑等六个国家以外,中国与其余57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总额为4202.01亿元,其中中国进口2372.22亿元,出口1829.79亿元,逆差达542.43亿元。根据海关总署与中国农业农村部的统计,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的农产品主要为蔬菜、水果、水产品,以2018年的出口数据为例,这些产品的出口额分别占对沿线国家农产品出口总额的23.4%、21.1%和13.7%。中国与周边国家铁路班列的开行,经济作物的未来贸易空间大,运输便利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整体上对华政策友好,有利于推动农产品贸易的发展。目前,中国已经与东盟、巴基斯坦、格鲁吉亚、新加坡等国分别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将为相互之间的贸易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中国与东盟的农产品贸易在近年发展迅速,为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双边农产品贸易提供了建设和发展的样板。在贸易便利化条件下 ,各国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对于当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处于逆差状态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本文研究分析贸易便利化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主要借助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数据,首先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出口贸易数据做出理论分析,着重于贸易便利化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影响的因素研究,选取了2013-2018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出口贸易数据,经过筛选和剔除变量缺失值,总共获得了50组国家年度样本数据,然后在一般化模型的基础上构建了贸易便利化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影响因素建立出回归模型,最后由回归数据得出相关结论。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基于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出口现状,探讨贸易便利化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影响的关键因素,探讨利用贸易便利化改善当前农产品出口贸易现状的对策方法,利用数据模型对在贸易便利化条件下农产品出口进行实证分析。写作提纲:第一部分:引言和文献综述(1)研究背景及意义(2)文献综述(3)研究思路;第二部分: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出口现状分析;第三部分:贸易便利化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影响的理论分析;第四部分:贸易便利化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影响的研究设计(1)指标选择(2)模型构建(3)实证分析;第五部分:结论及政策建议。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根据国际上广泛使用的贸易便利化评判标准,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及其对中国农产品贸易出口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目前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整体呈现“两边高、中间低”的特点,环中亚经济带的大部分国家的得分均低于沿线国家的平均值(0.61),尤其以中亚五国得分最低,各项指标都远远弱于欧洲发达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比较显著。贸易伙伴国的便利化水平提高1%,中国对其出口的农产品贸易额将增加0.873%。且便利化的各项指标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程度有大有小,其中,以电子商务的影响最大,随后依次为海关效率、基础设施建设,制度环境对贸易产生消极影响。经济带沿线贸易伙伴国的GDP、人口规模及市场开放程度均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具有积极影响;是否同为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组织(CAREC) 成员对中国
农产品出口具有显著影响;若两国接壤则也能微弱地影响农产品出口贸易;两国的物理直线距离则对农产品出口起到了阻碍作用。最近研究结果表明,经济带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得到优化能够明显促进中国农产品的出口,若各国致力于提高国内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各项指标,必将促进中国农产品的出口贸易,拉动双边经济发展。中国应有大国姿态和积极态度,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多方合作的谈判进程,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互联互通,通过共同建设公路、铁路、港口、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国际贸易的物流畅通和信息畅通,降低贸易交易成本。此外,在电子和通信技术高速发展的新时期,海关更应借助技术的革新,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提高通关效率。与此同时,还应当促进与伙伴国的数据共享和电子清关的合作,取得真正意义上的“便利化”。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2年11月20日——完成选题工作;
2.2022年12月11日前——完成开题工作;
3.2022年3月19日前——完成初稿和中期检查工作;
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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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纯宝,于津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与中国出口——基于拓展引力模型的实证分析[j].国际经贸探索,2020,36(09):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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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孜豪,高越.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出口的效率及潜力研究——基于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的估计[j].价格理论与实践,2020(05):153-156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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