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研究开题报告

 2021-08-08 03:09:14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世界经济更加紧密相连,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采取了各种优惠政策来帮助本国出口企业,以促进本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入世之后,我国采取的任何形式的直接出口补贴都被列入禁止之列,而出口信用保险作为不违背WTO基本原则的允许支持出口的重要政策性工具,则成为日后我国用于防范日益增长的出口贸易中广泛存在的收汇风险,替代原有支持出口政策的主要手段。

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有着巨大的积极意义,具体表现为:1.通过采取灵活方便的支付方式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有利于为企业获得更多的贸易机会。2.有利于企业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出口企业可以借助中国信保提供的资信评估服务和风险管理服务等调查国外买方的资信情况以及相关国家的国别风险,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3.有利于企业获得融资便利。出口商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之后,其收汇风险就转移给了保险人,出口商由于收汇风险降低而更易于得到银行的融资便利。4.有利于企业降低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交易成本。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出口信用保险诞生于19世纪末的欧洲,最早在英德等地萌芽。由于国外的出口信用保险起步较早发展较为充分,体系日趋成熟,因此西方学者较早地开始了对出口信用保险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

关于对出口信用保险的界定问题,frisch(1999)认为应该把出口信用保险界定为政策性业务,理由是出口信用风险较大,不可预见因素多,若由私营保险机构来经营,则风险分散能力有限,因而具有一定的自然垄断性质,需要政府直接经营或特许经营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

关于出口信用保险的功能问题,早期的eaton和grossman(1986),helpman和krugman(1989)研究表明出口补贴作为一种促进出口的措施能增进本国的贸易福利;abraham(1990),abraham couwenberg和dewit(1992)通过实证研究,认为出口信用保险能够使出口商有效的预防违约风险,但在一些国家由政府支持的出口保险其实是以持续不断的赤字作为代价来运营的。

关于出口信用保险的经济学原理,伦敦商学院的saul estrin(2000)指出了在出口商和出口信用保险提供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指商业风险,而非政治风险,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可看作是向进口国传达质量保证的信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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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主要研究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研究,准备以国际贸易风险加剧开篇,以出口信用保险的应运而生和其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为分析背景,从出口信用保险的产生和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建立出发,对世界典型发达国家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状况及特点进行了分析研究,并通过比较得出值得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本课题研究主要分一下3个部分进行:

(一) 准备阶段(2012.12.20-201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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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创新点

由于出口信用保险起源于欧洲,最早在英德等国发芽,并且经过了一百多年的充分发展,体系较为完善。很多学者都对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状况及特点进行了分析,并通过比较得出值得借鉴的经验和教训。在前人的基础之上对英美发达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制度进行了更加广泛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并对出口信用保险在我国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强调要在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之上,对欧美国家的丰富经验进行选择性的学习和借鉴,并提出要对出口信用保险制度进行本土化发展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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