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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在会计实务与会计处理中,经常出现真实性和合法性相悖的事例。会计原则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正是用于规范这种问题的处理方式。实质重于形式强调的是当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与其对外表现不一致的时候,会计人员应当具备更好的专业判断能力,注重经济实质进行核算。一来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二来对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决策能够提供正确的指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的企业发展迅速、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会计信息质量报告要求中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实际财务工作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应用,使会计对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更加趋于经济本质,而且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为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方向提供助力。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虽然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最早起源于英国,但是这一概念的提出最早是出现在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PB)与1970年发布的第四号公告中。从美、英、法三个国家的会计准则表述来看,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含义总的来说有以下两个观点:一、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有的时候是一致的,此时会计处理上就应该按照法律形式来进行核算;二、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有时候也可能出现分歧,那么此时会计处理上应该按照经济实质来进行核算。
我国发布的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1997中首次提到了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具体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即有关各方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应当按照其关系的实质进行判断而不能仅仅依据其法律形式加以确定。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正式将实质重于形式作为企业会计核算时应遵循的原则之一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虽然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未包括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但是它是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在处理具体交易或事项时所经常运用的原则也是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特征之一。
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研究内容:
1、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概述
2、 国内国外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研究差异
4. 研究创新点
一、本文将从实质重于形式的内涵和意义延伸到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上
二、进一步理解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于会计实务的优缺点课题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