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企业的社会责任研究开题报告

 2021-08-21 21:32:2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首先从美国开始,西方学术界和企业界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经过数十年的讨论,人们愈发认识到,注重企业行为中的社会责任问题,不仅是恰当的,而且是必要的。《财富》和《福布斯》等权威性商业杂志在对企业进行评比时都加入了社会责任这一标准。这表明,社会责任已经成为评价企业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已经成为未来市场组织中的一个重要趋势。   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经历了两个特征鲜明的阶段。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承担了很多社会责任,企业办社会是当时特有的经济现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企业逐渐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济主体,企业开始把利润最大化作为其唯一的目标。这种转型使企业以前承担的社会责任逐渐转移到政府身上,同时由于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发育尚不成熟的阶段,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比较薄弱;社会上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如雀巢公司的碘超标问题、哈根达斯的脏厨房、肯德基的苏丹红事件、麦当劳卖废油、光明公司回奶事件等等,使这些公司一度陷入困境。因此,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进行分析,对指导企业合理履行社会责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长期以来存在着许多支持或反对的看法,最有代表性的是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观和与之相对的社会经济观。弗里德曼认为,当管理者将企业的资源用于对社会有益的用途时,他便破坏了市场机制,总有人会为这种资源的再分配付出代价。他认为,企业并不具备履行社会责任的专长,这些事应该交给政府来做。而社会经济观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改善社会福利,为企业带来长期利益。本文以交易费用经济学为理论依据,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从社会和企业两方面进行分析,并探讨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边界。    1、可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    20世纪对经济学影响最大的事件,莫过于科斯的两篇大作《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将交易成本引入到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科斯认为,市场的运行是有交易费用的,这对我们分析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大有启发。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根源于企业与社会的冲突,这种冲突来源于两种渠道:一是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分歧,二是分配不公导致的冲突。在企业的社会成本超出私人成本时,企业对周围的利益相关者产生了负的外部性。在不存在外部性时,企业可以通过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来同时满足企业和社会的利益,企业通过为股东创造财富和为人提供工作、向政府缴纳税收等,同时对社会和股东做出了贡献。而在外部性存在时,企业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时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使企业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决策不再是对社会最优的决策,如产生污染的化工厂,它所产生的一部分成本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非由企业承担,而是由它周边的社区居民承担的。只有将外部性进行内部化,使企业在追求其自身利润最大化时充分考虑到利润最大化行为所带来的全部成本,才能使企业与社会的利益达成一致,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科斯认为,在无交易费用的世界里,无论产权如何界定,都会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在有交易费用的世界里,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产权的初始界定会对资源配置效率产生影响,资源的最优配置也许永远都达不到。其含义是,如果没有交易费用,企业的外部性可以毫无成本地内部化。例如,假设居民有权向污染者索赔,且受化工厂影响的居民可以毫无成本地与化工厂进行协商,如果化工厂在支付与污染的社会成本相当的赔偿之后生产仍是有利可图的话,即社会收益大于社会成本时,它会继续生产;如果支付赔偿之后生产无利可图,即社会总收益小于社会总成本时,它会关闭化工厂。在这种情况下,与污染有关的外部性被无成本地内部化了,社会资源达到了优化配置。而在存在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中,与污染有关的外部性并不能毫无成本地内部化。仍用上例分析,受影响的居民即使有权索赔,其索赔也是有成本的,如与工厂的协商、谈判成本,在涉及人数很多的情况下,这种成本是相当大的,以至于会大到阻止谈判的发生,从而使外部性内部化成为不可能的事情。这样企业在生产时不会考虑超出私人成本之外的社会成本,这会对社会的利益产生损害。由此可见,在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新古典经济学得出的企业仅仅追求利润最大化单一目标、而无须承担社会责任就能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结论是不存在的。企业如果能合理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减少甚至消除其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之间的分歧,则会有助于达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2、可以降低交易费用    企业与顾客、供应商、雇员、政府、投资者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这些契约往往包含了各种隐性契约,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也是履行这些隐性契约的过程。如果企业不能很好地履行这些隐性契约,没有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企业便会受到他们的抵制,企业与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交易费用就会上升。反之,交易费用就会下降。由此可见,企业通过承担对利益相关者有益的社会责任,可以大大减少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交易成本,使交易能更顺利、以更低的成本进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也是向社会传递一种信号,使各种现实或潜在利益相关者认识到,该企业是可以信赖的,这会对企业的品牌起到强化作用,增加企业的无形资产。消费者会更倾向于购买企业的产品,政府会因此而减少对企业的限制,供应商也更愿意与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合作。   从企业与社会的冲突来看,企业通过合理解决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分歧,可以增强企业的晶牌形象,降低未来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获得顾客、供应商、投资者、政府等更多的信任和支持,从而大大降低企业的交易费用。对于分配性不公产生的冲突,企业如果能通过合理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妥善地解决,也能大大降低相关的交易费用,使企业获得巨大的收益。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以减少交易费用,这些减少的交易费用主要来源于以下几方面:   第一,降低企业的风险。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可以事先避免与利益相关者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实践证明,有些与利益相关者的冲突会对企业未来交易带来较大的交易成本,使企业付出沉重的代价。如果雀巢公司能事先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碘超标问题对企业发展带来的风险就可以避免。   第二,使品牌资产增值。品牌是现代企业的关键资源之一。一个好的品牌可以大大降低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易费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强化品牌,增加无形资产的价值,降低交易费用。星巴克就是一个很好地利用社会责任行为强化品牌的例子。星巴克花费大量资源从具有环保形象的种植者那里购买咖啡原豆,并同意以高于世界范围内的价格向种植者支付,以保证其合理的生活水准。这些投资使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第三,赢得更多的顾客。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凭借其良好的企业形象,会赢得更多顾客的信任和支持,从而降低与顾客间的交易费用。海尔为了让全社会都来关注、生产、使用节水节能型洗衣机,除了宣布停产非节水洗衣机外,还表示愿意把最新研制出来的自动挡节水技术无偿捐献出来,转让给愿意参与节水事业的洗衣机同行,由此赢得了更多的顾客。   第四,提高雇员生产力。大多数雇员都愿意在好的公司工作,企业的氛围是影响生产力的因素之一。具有好的社会责任纪录的公司比差的公司在招募和激励员工方面更成功。   第五,改善与供应商的关系。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通过良好的信誉,更能获得供应商的青睐。供应商会认为与其交易的风险较小,交易成本也较小,从而愿意提供更优惠的条件。   第六,改善与政府的关系。对受政府管制较多的企业来说,与政府的良好关系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源。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能得到政府更多的支持,并因此获益。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肇始于19世纪末期的美国。当时的美国经济受亚当斯密理论的影响,认为公司的社会角色仅仅是经济人,奉行的是股东利益至上原则。以此,公司实现了经济利益,保护了股东利益,即完成了其所承担的责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股东中心主义已经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企业经济利益的发展往往以牺牲社会利益为代价,从而企业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变成了一对矛盾体,企业及其股东对于经济利益的过度追求不但没有成为经济发展的积极推动因素,反而成为了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1919年,美国福特公司首先提出公司不应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股东,而应该仅分配一部分,其他利润则应该重新投入公司扩大生产创造价值,目的是为了雇佣更多的工人,使尽可能多的人员享受由公司所从事的汽车工业所带来的利益,使他们能够更好的生活,此提法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和热议。目前理论界一般认为,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oliver sheldon)在1924年最早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此概念的提出实际上是对亚当斯密的经济人理论提出了矫正,认为企业扮演着双重社会角色,一方面,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以追求和实现公司和股东的经济利益为目标,诠释其经济人的角色;另一方面,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实现经济利益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与外界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成为企业公民,无疑要承担社会成员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而完成其社会人的角色。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进行历史考察,可以看出,其内涵至今为止经历了三个阶段。概念提出的最初阶段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实现经济利益,推动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第二阶段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个道德义务,指企业进行慈善或福利性活动;而发展到近代,已经变成了法律基础上的道德义务和单纯的道德义务两个方面。从20世纪初开始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研究以来,就是何谓企业社会责任,迄今尚无统一的界定。纵观国内外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代表性学说主要有三种:非股东社会利益最大化说。这种理论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为股东实现经济利益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的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教育以及从业员的幸福:实质上必须对环绕着企业之全体社会寄以关心。同时,提出企业的社会责任及企业的社会义务。这种学说的缺陷在于把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限定在了道德层面,只是非常宽泛的认为企业不能唯利是图。而仅仅靠道德约束来实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极其困难的。多数人利益说。这种学说认为作为经济人的企业,其作出的决策应当首先考虑社会上多数人的期望,其营利目的应当让位于社会期望。这种学说首先没有界定多数人的内涵和外延,其次,社会上多数人的愿望损害公司正当的经济利益时,企业是否还应当将营利目的让位于社会期望?企业的经济人权益又如何得到实现和保障?维护并增进社会利益义务说。支持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对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目标之外所负义务之概括或表达。我国学者认为所谓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此学说遭到质疑的主要原因在于。质疑者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涵义中的责任从法理学角度讲不能等同于义务。责任主体不明确。公司法虽然规定了企业(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但是并没有规定企业的社会责任究竟由公司来承担还是由股东来承担。责任内容含糊。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究竟是法律责任还是道德责任?不承担相应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并未在现行法律中得到体现。如果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责任,没有法律后果的法律规定显然不是一个符合逻辑的法律条文。责任对象不存在。我国公司法并没有规定公司或者股东究竟应该向哪些对象承担社会责任。而其他的法律条文笼统地以消费者、一般大众、公司所属的社会全体等来表现。但是, 这种笼统的范畴导致能够享受企业社会责任的权利人虚化,从而不能使这种社会责任产生相应的权利。企业财产保护制度的缺陷给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带来的消极影响。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能也不可能否认企业经济人的固有性质,企业没有经济基础做保证,根本无法实现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但这里需要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就是完善的企业财产保护制度。我国从2004年宪法修正案确立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原则到2007年《物权法》的出台,都体现了我国财产保护制度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对企业社会责任在财产制度上的支持,最突出的体现在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无疑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积极作用。但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显然不仅仅是公益性捐赠,针对其他履行社会责任的形式,法律应当如何在财产制度上进行诱导和鼓励,我国法律并没有相应的责任。

bowen(1953)在《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一书中首次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他认为企业家有义务按照社会所期望的目标和价值,来制定政策、进行决策或采取某些行动。随着西方社会各种公司企业不道德经营行为猖獗,造成的社会问题引发公众的不满,使得企业社会责任成为西方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但是,尽管有大量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以及相关概念的文献(crane, mcwilliams, matten, moon siegel, 2008; lockett, moon, visser, 2006),但是学术界对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没有统一的观点,企业的社会责任对每个人来说都代表着某种意义,而每个人的定义都不尽相同。正如一些学者所说企业社会责任对不同地点、不同的人、不同的时间都有着不同的意义,在使用和定义这个概念时我们都需谨慎(campbell,2007)。本文综述先前学者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他们主要从两个视角阐述企业社会责任,社会角度和企业运作的角度。

一些学者从社会的角度来阐述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davis(1973)指出,企业社会责任设计的是企业对经济、技术和法律要求之外的问题的考虑与反应,法律要求终结的地方就是社会责任开始的地方。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学者carroll(1979)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在特定时间内,社会对企业围绕着经济、法律、道德和自愿等层面的期望,并且carroll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四个层面是不等量的,他给出的权数依次为4-3-2-1,他对企业社会责任作了更为全面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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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主要领域,包括概念的界定及其相关的理论,然后介绍纺织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价值意义、实践维度,再介绍纺织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缺失的成因及其对策。

计划安排:

时间进度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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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创新点

借鉴和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对SA8000社会责任标准进行本土化改造,建立新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CSC9000T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倡导并发起,面向全国纺织企业推行的一套社会责任管理建设体系,其核心通过推广、引导企业实施这一体系,帮助企业规范管理行为,建立工会组织,健全员工劳动合同,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促进企业尽到应尽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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