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了要实现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但事实上,并没有相关的具体的政策文件出台,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也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可以说我国仍处在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的过渡阶段,统筹层次较低,基础养老金在向全国统筹迈进的过程中艰难重重。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研究内容:
首先,阐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含义,分别理解基础养老金以及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其次,介绍我国基础养老金的现状,以及想要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基础养老金在区域间差距、统筹层次以及政府间责任分配等方面存在着问题,可通过调节政府间利益及地区间差异、“费改税”等方式进行改善及解决。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内涵
(1)基础养老金的内涵
丛春霞(2016)认为,基础养老金以社会统筹的方式进行管理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在计发时,根据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和本人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 =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2年11月10日(本学期第十三周)——完成选题工作
2、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开题工作
3、2022年3月17日前——完成初稿和中期检查工作
5. 参考文献
[1]贺薇,邓大松. 通往公平分配之路: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中的政府责任分析[j]. 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3(03):187-191.
[2]成泽枫. 中国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问题研究[d]. 苏州大学,2014.
[3]袁嘉骏. 我国基础养老金统筹问题探讨——基于财政分权思想[j]. 纳税,2018(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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