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一、研究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夫妻公司”作为传统家庭合伙经营改制为公司形式的产物,在满足家庭投资需求,增强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作为一种特殊的市场经济主体形式,“夫妻公司”虽然具有婚姻法与公司法上的双重属性,却没有对应的明确的法律制度与之配套,使得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选择离婚时,对“夫妻公司”股权进行的分割存在许多问题。目前,法律学术界与实务界在“夫妻公司”的性质界定、“夫妻公司”股权性质的界定、“夫妻公司”股权分割方法原则、《婚姻法》与《公司法》两部不同的部门法的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争议,使得法院在具体案件的裁判结果不一致,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因此,进一步加大对“夫妻公司”股权分割的研究具有法学理论研究意义和现实意义。
1.理论意义:
2.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问题
一、研究目标
(一)通过对离婚时“夫妻公司”股权分割的基本理论进行研究,即通过“夫妻公司”的定义、特点和性质来确定“夫妻公司”股权分割的主体,通过研究“夫妻公司”股权的概念和性质来确定“夫妻公司”股权分割的客体,从而在明确主客体的情况下,根据其特点进行制度设计。
(二)对目前离婚时“夫妻公司”股权分割的法律救济困境,如股东人数不确定、主要法律适用不明确、股权分割引发公司股权结构变更、“夫妻公司”财产与夫妻财产混同等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梳理,从而深入了解我国立法现状和缺陷所在,寻求可能的救济措施。
3. 研究的方法与方案
一、研究方法
(一)文献研究法
通过查阅国内外有关离婚时“夫妻公司”股权分割的相关文献,进行研究,了解现有的研究成果,对学术界已有观点进行归类比较,在此基础上,从学术角度对“夫妻公司”股权分割的争议焦点, 结合自己的思考,进行进一步研究。
4. 研究创新点
一、研究内容
本课题集中探讨的离婚时“夫妻公司”股权分割问题,近年来愈发受到关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由于我国对于离婚时“夫妻公司”股权分割存在相关法律缺失,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本课题则立足于现实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化解决方案,因此具有现实针对性。
二、研究方法
5. 研究计划与进展
2019年4月—2019年6月:确定研究主题,搜集相关资料,完成文献综述;
2019年9月—2019年10月:整理有关资料并完成开题报告;
2020年1月—2020年3月:完成论文初稿的撰写并提交给指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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