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侵权责任探析开题报告

 2022-01-27 15:24:25

1. 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本课题的意义

1.理论意义:论文从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基本理论入手,分析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侵权的不同主体和行为模式,并依据主体的不同分别探析其侵权归责原则,阐述个人信息侵权的构成要件和责任形式,我国现有的网络个人信息侵权制度和司法实践存在不足,明确网络个人信息侵权责任具有必要性。论文立足我国现状,借鉴吸收国外先进有益的立法模式,以期能丰富我国在网络个人信息侵权责任方面的理论研究,推动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网络个人信息侵权责任机制并推动相关理论发展。

2.现实意义: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应用、身份识别技术和深度跟踪等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的获取更加低成本化,也导致越来越多的公民个人信息被堂而皇之地暴露于所有人面前,个人信息侵权行为频繁发生。我国目前的网络个人信息侵权规则对于侵权行为的规制尚不完善,被侵权人维护权益的手段也不完备,因此更加深入地探析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侵权责任,明确不同侵权主体的归责原则和责任形式有利于保障个人信息安全,解决侵权救济困境,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促进网络社会的信息安全,实现信息资源在法律制度下的最大化利用,并完善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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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问题

研究目标

1.通过对我国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相关立法或制度现状进行研究分析,达到对国内相关立法现状的扎实掌握。

2.通过对我国目前网络个人信息侵权责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明确网络个人信息侵权主体、侵权行为类型、侵权归责原则,深入分析我国网络个人信息侵权责任制度的问题和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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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的方法与方案

研究方法:

1.文献法:本文主要以德国、欧盟等立法先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以及规制模式较为完善的美国有关网络个人信息侵权责任制度的相关文献为研究分析对象,对有关法规资料、论文、专著进行分析整理,再结合我国有关论文、文献进行对比分析,研究了网络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进而明确并追究网络个人信息侵权责任,完善有关法律制度。

2.比较分析法:本文研究了以立法模式保护个人信息权利的大陆法系和以行业自律模式结合分散立法保护个人信息权利的英美法系的相关立法制度与行业规则,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各自利弊,力求吸取国际先进做法,形成结合我国国情的综合性的个人信息侵权责任制度,以指导我国网络个人信息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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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创新点

特色或创新之处

1.本课题着眼于社会热点问题,研究中外立法现状,结合现实状况总结立法不足,将眼光放到国外,借鉴大陆法系的立法保护模式和美国的行业自律模式,吸取其中优秀做法。结合我国国情和社会现状提出立法建议,完善我国网络个人信息侵权责任制度。

2.关于网络个人信息侵权责任认定的归责原则理论界一直争论不下,本文依据侵权主体和责任形式不同,区别适用无过错责任、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以求确保明确不同主体的侵权责任形式和承担方式。明确责任承担才能更好的规制侵权行为,保障网络个人信息侵权状况得到缓解和遏制。追究每个主体的侵权责任,使责任落实到个人,落实到细节,让网络个人信息侵权的司法实践得到有效指引,使相关立法得到有效适用。让网络群众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法律可寻求,有权利可救济,最终推进推动网络个人信息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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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研究计划与进展

研究计划及预期进展

1.2015年10月2015年12月:进行资料的搜集和选取工作,并进行文献的归纳和思路的梳理。

2.2016年1月2016年3月:进行初稿的写作工作,并不断进行资料的补充和分析,力求内容的充实和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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