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2013年3月2日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准备提交《关于修改刑法中关于贪污受贿罪不合理量刑规定的提案》,建议将刑法中关于个人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的,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他还建议根据经济发展程度,人民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等因素,每五年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标准作相应的调整。此提案遭到社会上多数群众的强烈谴责,被称为亡党提案,会助长贪污腐败之风。根据我国《刑法》,对贪污受贿罪的量刑要比盗窃罪轻得多。这不但是立法的不公,也让贪官胆子大了起来,因为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成本和风险变小,一旦有了机会,就跃跃欲试。因此,在我国腐败严重的情况下,如何完善反腐制度,比较研究贪污罪、受贿罪与盗窃罪的要件与危害性,以及量刑比较研究,同时比较国外对贪污罪、受贿罪与盗窃罪的刑法制度以及对抑制腐败的作用,有理论意义与实用意义。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详见附录《我国贪污罪、受贿罪与盗窃罪量刑比较研究兼论我国反腐制度的完善文献综述》
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研究内容:在总结前人的基础上,本文的研究思路与内容如下:首先,分析我国反腐现状,通过对贪污罪、受贿罪与盗窃罪要件进行比较。从他们的概念出发,比较三者之间的相同点与不同点。第二,比较贪污罪、受贿罪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发现三者之间的差异从而探讨贪污受贿罪在量刑方面的不足。并且,提出弥补贪污受贿罪量刑不合理的对策和建议。第三,,案例分析。通过贪污受贿罪与盗窃罪案例之间的比较来论证,贪污受贿罪的量刑不合理之处。第四,危害性比较。从危害性的比较,到遏制这种危害性的措施死刑的适用。第五,从贪污罪、受贿罪与盗窃罪的比较当中,可以知道贪污受贿罪量刑的不足,需要通过完善刑罚来弥补缺陷。同时只有通过完善刑罚,才能相应地促进我国反腐制度的完善。
研究计划:
资料收集:收集分析资料,形成资料综述;2014..12.212.31
4. 研究创新点
本文的特色在于从典型案例入手,以案例分析为切入点,分析我国贪污受贿罪量刑较轻的问题,论证该问题的不合理性,探索解决该问题所应采取的措施,提出完善制度的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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