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目前关于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研究由于《物权法》的第二十四条规定并不明晰,导致关于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各种理论众说纷纭。
这篇论文的目的在于理清在特殊动产物权变动中交付与登记对物权变动及对抗效力的具体流程及作用,为特殊动产物权变动案件提供新的视角。
目前我国关于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理论主要分为登记导致所有权的变动;当事人的合意导致物权变动,登记增强公信力;交付与登记均为生效要件,登记有更高的公信力;交付转移物权,登记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权利。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本论文从国内外不同的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立法,法学理论及司法实践入手,综合各种关于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交付及登记的具体效力区分。
同时对相关的各种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案件进行研究,将各种区分带入到案件,观察案件中的物权变动及登记的效力范围。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1.开题报告2.完成论文一稿及中期检查表3.完成论文二稿4.完成论文三稿5.论文定稿6.论文答辩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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