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登记对抗效力开题报告

 2021-11-07 23:03:16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目前关于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研究由于《物权法》的第二十四条规定并不明晰,导致关于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各种理论众说纷纭。

这篇论文的目的在于理清在特殊动产物权变动中交付与登记对物权变动及对抗效力的具体流程及作用,为特殊动产物权变动案件提供新的视角。

目前我国关于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理论主要分为登记导致所有权的变动;当事人的合意导致物权变动,登记增强公信力;交付与登记均为生效要件,登记有更高的公信力;交付转移物权,登记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权利。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本论文从国内外不同的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立法,法学理论及司法实践入手,综合各种关于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交付及登记的具体效力区分。

同时对相关的各种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案件进行研究,将各种区分带入到案件,观察案件中的物权变动及登记的效力范围。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1.开题报告2.完成论文一稿及中期检查表3.完成论文二稿4.完成论文三稿5.论文定稿6.论文答辩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杨代雄.准不动产的物权变动要件 (物权法) 第24条及相关条款的解释与完善[J].法律科学, 2011, (1) . [2]陈益青.特殊动产所有权变动的公示方法探析——兼评我国《物权法》第24条[J].江西社会科学, 2013, (1) . [3]戴永盛.论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与对抗 (下) [J].东方法学, 2014, (6) . [4]韩强.论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的“约定例外”[J].政治与法律, 2009, (6) . [5]谢哲胜.财产法专题研究·三[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127. [6][德]鲍尔·施蒂尔德.申卫星, 王洪亮译.德国物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6.12. [7]崔建远.再论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J].法学家, 2010, (5) . [8]李霞, 张振亚.特殊动产“交付优先于登记”规则的再思考——兼评《物权法》第24条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J].天津法学, 2014, (2) . [9]瞿灵敏.登记与特殊动产物权变动——兼评《物权法》第24条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第4项[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 2014, (4) . [10]曾品杰.论法国法上之物权变动——以基于契约取得所有权为中心[J].财产法暨经济法, 2006, (5) . [11]汪志刚.准不动产物权变动与对抗[J].中外法学, 2011, (5) . [12]张力, 郑志峰.特殊动产一物二卖履行纠纷类型化思考——兼评《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J].河北法学, 2014, (7) . [13]倪龙燕, 杨洋.论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登记对抗效力——对《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辨析[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 (8) . [14]刘爱萍.特殊动产物权变动中的疑难问题[J].山东审判, 2008, (1) . [15]韩强.我国船舶物权的变动公示方法与善意取得[J].法学, 2008, (11) .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课题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