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恢复性司法学说与调解制度共同作用的可能性研究开题报告

 2021-10-23 21:45:03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一、研究背景调解是一种非常具有远东法系特色的法律制度,在我国,调解实践和调解制度已经经历了很长的历史时期,是中华法系和远东法系的国家纠纷解决机制的不可或缺的部分。

但是近年来因为强制性调解和调解中法官自由裁量权太大容易滋生腐败以及不利于私权保护等问题,调解制度似乎遇到了一些瓶颈。

而在欧洲,经历了战后刑罚个别化和复归式刑罚学说实践的失败,又经历了大量适用监禁刑却适得其反的教训之后,逐渐形成了一种被称为恢复性司法的新兴刑罚学说,但是实践结果还是不太理想,但可以确定的是,恢复性司法依旧被认为是二十一世纪的刑事司法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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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拟解决的问题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写恢复性司法的概念和国内外对恢复性司法的研究情况。

第二部分写调解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情况及遇到的一些困境。

第三部分写我国恢复性司法与调解共同作用的可能性在理论,实践和法条上的探讨,也是本文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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