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公路基础设施修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要归功于20世纪80年代国家实行的一系列改革政策,从开始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即政府向银行或者企业和个人贷款用来修建公路基础设施,通过收取过路车辆通行费的方式来还贷款以及后来的政府通过转让“公路经营权”的方式来获取资金,弥补政府公共财政的空缺,将其用于公路基础设施的修建,真正地使我国的公路建设事业飞速发展。
虽然通过“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和“转让经营权”的方式使得我国用30年的时间完成了发达国家60年的修建公路基础设施的任务量,推动了国家经济的的发展,但是由于政策实施时间短暂,法规不完善等原因使得公路收费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收费标准混乱,收费期限缺乏合理的制定标准,以及随意设置多个收费站点等问题层出不穷。反观日本、德国等公路基础设施修建较早的发达国家,公路收费监督制度体系完善,各部门分工明确,法律规范制度统,而我国由于公路建设起步较晚,经验不足,法律规范不完善,尤其是在收费监管这部分的法律制度更是寥寥无几,使得公路收费的监督在实践中几乎空白。本文从我国公路收费监督制度的角度阐述,希望能够给我国的公路收费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有用的建议。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第一章:公路收费监督制度概述
1.公路收费监督的主体
1.1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2016年2月以前确定论文题目;
2016年3月初至中旬,撰写开题报告;
2016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完成论文初稿;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贾合川.中国高速公路收费问题的制度分析.[硕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2012
[2]董超.我国高速公路收费的违法问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南京工业大学.2012
[3]单宇驰.论我国公路特许经营的法律属性及其相关制度的完善.[硕士学位论文].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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