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目的和意义:
随着国家及各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加,专利侵权诉讼作为专利权人获利或者防止竞争的工具越来越受关注,充分利用这一工具可以最大限度发挥专利的价值。另外,随着专利侵权案件数量的逐年上升,关于专利侵权赔偿额的争议也越来越多,学界和实务界对这一问题也越来越重视。
中国专利法实际上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补偿性原则,即因专利侵权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应当限于实际发生的损害。现行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被认为缺乏有效的威慑,无法在经济社会中发挥应有的遏制侵权作用,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讨论和立法的关注。我国较低的赔偿额与其他国家,与美国动辄过千万、甚至上亿的赔偿额形成鲜明的对比。与此同时,立法上也出现了相应的变革动向,2015年4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报请国务院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已全文发布征求社会意见。该草案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规模、损害结果等因素,将根据前两款所确定的赔偿数额提高至二到三倍”——即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主要内容和目标:
本文关注我国专利侵权赔偿的现状和适应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主要障碍,通过借鉴国内外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经验及启示,分析我国专利侵权现行赔偿制度的法律规制及存在问题,在现行制度和环境下适应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主要障碍。依据分析结果,为我国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条件、故意侵权的认定标准以及赔偿额的确定提供建议,使惩罚性赔偿制度发挥实际效用。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内涵及发展,了解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由来及其在世界的发展现状。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第一阶段(2016-01-10~2016-01-17):选题定题;收集资料;撰写开题报告并答辩;
第二阶段(2016-02-24~2016-03-25):开题报告修改、定稿并上传;
第三阶段(2016-03-26~2016-05-25):撰写论文,并定稿;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张玲,纪璐.美国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及其启示[j].法学杂志,2013,02:47-58.
[2]李晓秋.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抑或摒弃[j].法商研究,2013,04:136-144.
[3]李洪江.专利侵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概述[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2,01:74-76.
课题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