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宏阔视野,从关系党的前途命运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全局高度认识法治、定位法治、布局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地提出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明确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进行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明确工作重点、作出部署安排,坚决贯彻落实实现这一目标所必须坚持的原则。
在坚持依法治国总目标的背景下,法治建设是重中之重。法律制度的设计与完善发挥着源头般的引领作用,没有制定良好、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的运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法律所维护的社会秩序也会出现混乱。法律是一门最为精密的学问,这就要求立法者对于制度的设计要做到精益求精,在理论研究中我们也要从制度的本质深入剖析,通过对比与思考,找到最适合我们的路径选择。刑法上的紧急避险,或称紧急避难,规定在我国《刑法典》第21条,是近代各国刑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的阻却违法事由。由于该制度的复杂性,各国的规定有所不同, 刑法理论上也存在不少争论, 非常值得深入探讨。
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本文研究内容及思路 本文在建设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结合国家、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和政策,通过文献整理、比较研究和案例分析,探究我国刑法中的紧急避险制度。从理论研究到实践案例,总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最后,提出自己对制度的反思与建议。
本文结构安排如下: 第一部分,从紧急避险的历史沿革出发,梳理国内外有关该制度的相关概念,对紧急避险制度予以界定。 第二部分,从法理层面深层剖析制度的本质与相关构成要素。 第三部分,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辨析与紧急避险有紧密联系的相关制度。 第四部分,结合国内外经典案例寻求启示,提出对该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二)研究手段及方法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运用文献资料法、对比研究法。 文献资料法。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搜集和整理国内外专家和学者在紧急避险制度方面的论文与专著,研究国内外紧急避险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并找寻理论与实践中的优缺点进行总结。 对比研究法。从德日刑法的源流出发,兼论我国台湾地区有关紧急避险的制度研究,同时将刑法与民法中的紧急避险进行对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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