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字数:2279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2004 年 9 月,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2005年 2 月 19 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清晰勾画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壮美前景,为我们正确认识、全面把握和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2005 年 10 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提出了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要求。 和谐,已经成为全体人民共同的理想信念;和谐,己经成为全体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己经成为亿万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提出的一个伟大理念,而要引导我们的社会走向和谐,就要建立在对自然科学规律和社会科学规律充分认识和把握的基础上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民主与法治、公平与正义是和谐社会两个基本要素,其核心就是法治。法治建设不仅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保障。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宪法是一个国家法制的核心,宪法是确保利益这一最基本社会关系乃至整个社会和谐的基本法,是确保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本身符合和谐社会精神以及它们之间和谐协调的最高法,它通过规范、调整国家的法制体系对政治和社会关系及其不断发展产生根本性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宪法的保障。我们应该以理性、审慎的态度对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通过健全我国的法律制度、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来指导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我认为加强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和特征
(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界定
(二)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政治环境:目前比较受关注的政治生活中的不和谐主要体现在公共权力直接或间接侵犯民众利益上。具体表现为: 首先,城市拆迁、土地征用等行政执法上的违法导致相关群体利益受损。比如在农村征地和城市拆迁中,部分行政部门不为人民服务,由仆人变成主人,无视拆迁户与农民的合法权益,不经过民主协商程序,而单方而替民众做主、与开发商合意。一方面是土地被低价转让,地上建筑物被高价售出;另一方面是拆迁户和被征地农民得不到补偿或得到很少的补偿,而开发商获得高昂的利润。这种合法权益横遭剥夺的心理与失去主人翁的感受难免会减弱对当地地方政府的信任,发生纠纷。
其次,行政执法不力与社会治安、信访、工矿安全等领域不和谐事件频频发生。
第三,权力腐败破坏社会和谐。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研究方法:本论文采用以下手段和方法:中外对比研究论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引用分析等方法。主要通过图书查询,网上浏览,实地调研等方法来收集资料。拟运用法学,哲学,社会学,历史等相关知识来撰写论文。
拟创新之处:本论文从考察古代和谐思想与法治思想关系的历史入手,比以往的研究更为新颖的是,充分结合当代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际,充分结合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分结合大政方针政策,立足于我国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现实,对当今的社会热点,政府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与现象进行深刻剖析,研究这些新问题出现原因和解决办法,凸显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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