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期待可能性开题报告

 2022-09-01 18:14:33

全文总字数:2494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期待可能性理论起源于德国经典的癖马案,并在德国发展成熟,后该理论传入日本,日本将其应用于解决二战后频发的劳资纠纷。随后经过日本等国家的不断解读以及时间的不断沉淀,期待可能性理论日趋成熟,成为了刑法理论里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而在我国,期待可能性并没有引起学者们的关注。但近几年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的经济结构、政治环境、文化观念以及人们的生活行为方式等各方面都不断发生着变化,疑难案件逐渐增多,佘祥林案、许霆案等案件的发生以及处理,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法律具有滞后性。又伴随着近几年中外刑法学交流的深入和学界对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优越性的日益认识,因此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我国刑法学应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

期待可能性理论是人情与法理之间的一个平衡点,法不强人所难,期待可能性以对人性的关怀为出发点,主张刑法的适用应当是不得已,以防止刑罚权的滥用,进而保障人权。

任何事物独有两面性,期待可能性理论也不例外。因此适用时应从常理与常情的角度出发,充分展现我国刑法的正义性和合理性,使得我国刑法更具有权威性、可操作性,使得社会公众更加信服刑法规定,从而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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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1. 研究内容

本文将从分析期待可能性的背景及意义出发,分析期待可能性的亮点及其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对中国与外国进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对期待可能性这一理论的适用提出建议。

2.拟解决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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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计划与安排

1.德国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集大成者是德国学者爱贝尔哈尔.什米德,他认为责任乃违法行为的非难可能性这种非难可能性的基础在于实行违法行为心理过程中的缺陷他认为法律规范具有两种作用:评价规范作用和命令规范作用。前者是客观的价值判断,后者是责任判断,所以只有依据命令规范而为意思决定的人,如违反期待决意实施违法行为的,才发生责任问题。而责任是有心理要素和规范要素组合而成的,在心理要素方面,行为人应当对其行为的性质果及行为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有认识;在规范要素方面,必须足以认定行为人实际的心理活动有缺陷,以及引起违法结果的意欲为不应有的意欲,并且可以期待行为人采取适法行为来代替其实际采取的违法行为。欧洲图家刑法典中有关期待可能性的立法,在刑法典分则中主要表现是包庇类犯罪亲属容隐制度的规定。

2.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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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选题阶段:2017-10 ~ 2017-11完成选题工作并于老师就论文题目进行交流。

2.开题阶段:2017-11 ~ 2017-11 查找相关资料,撰写、修改、提交开题报告。

3.初稿阶段:2018-12~ 2018-03在老师的指导下,撰写、修改并提交论文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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