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字数:1901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累犯是对前次犯罪刑罚效果的否定,是同一行为人对社会秩序的再次破坏,因此需要对累犯适用特殊的待遇,以达到改造累犯的刑罚效果。
研究累犯问题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定秩序以及顺利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文明社会,发挥刑法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的目的,实现刑罚的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
对那些人身危险性大、主观恶性深的犯罪分子,屡教不改,重新犯罪依法严惩。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本文研究分析累犯,对那些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再次犯罪从重处罚的适用问题。
主要根据我国《刑法》以及《刑法修正案八》关于累犯问题的法条规定,把理论法条的规定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围绕累犯几种类型的构成认定从不同维度进行阐述。
因此,对我国的累犯问题有更全面认识,提出我国现行法律关于累犯规定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在立法方面提出建议:一是,继承我国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排除老年人犯罪累犯的适用。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国内:累犯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制度,不仅体现着我国的刑罚理念,还体现与其他制度相互协调、共同实现刑罚功能的目的。
我国关于累犯的主要规定如下:1.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4. 参考文献(不低于12篇)
1、2017年11月10日(本学期第十三周):完成选题工作2、2017年11月11日-2017年11月30日:阅读大量资料并选取有用资料待用,积累最新信息,完成开题工作3、2017年12月1日-2018年3月18日:完成初稿和中期检查工作4、2018年3月19日-2018年4月30日:完成论文修改、定稿、外文文献翻译工作5、2018年5月1日-2018年5月25日:完成所有资料的整理、论文的再修改和装订,并准备好参加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
课题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