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开题报告

 2022-08-18 08:56:0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缔结的合同, 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协议, 其价值取决于合同的最终履行。由于现实世界的纷繁复杂, 不履行合同的情况实属常见, 而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合同的不被履行是绝大多数。通过救济以保障合同交易安全的方式,无论在近代合同法还是现代合同法中都是它们的主要内容。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英文简称cisg,以下简称《公约》) ,是调整和规范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的国际公约。《公约》在联合国会议上获得通过后于198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到2015年12月为止,已有84个缔约国批准参与该公约,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力和适用范围。根本违约制度是《公约》的最大亮点和最核心的制度,在国际货物销售贸易中对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引起学者们的广泛重视。我国虽是国际货物贸易大国,但国内对公约的根本违约制度的研究仍不够深入,选该论题旨在结合对《公约》的理解对合同违约及救济措施进一步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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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国际货物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违约的情绪,违约责任的分配,以及违约后的救济。

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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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目前对该课题的研究大多数放在对cisg法条的应用上,也有很多学者把该法条与国内的合同法法条对比研究,研究的侧重点放在国际货物合同风险转移上,这也是国际货物合同违约问题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我国虽然目前是国际货物贸易大国,但国内对公约的根本违约制度的研究仍不够深入,因为我国的民法体系也仅是近十年来才逐渐完善,在国内法的体系尚不是非常完善的情况下,对国际货物合同违约及救济制度的研究也多数停留在对法条的解读上。

国外研究现状: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救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救济方法也不同。大陆法系把实际履行作为主要救济方法,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履行或者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义务,而不允许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而英美法系合同法上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恢复原状(restitution in interim或 full restitution),也就是使无辜的人处于他未受损害或损失时所处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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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12——2022.1搜集资料、分析筛选、开题报告

2022.1——2022.3综合资料、形成初稿

2022.3——2022.5论文修改、定稿、外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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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郭玮奇.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预期违约制度[j].法制博览.2017.(09):213-214.

[2]张燚梅.浅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j].法制博览.2020.(08):21-23 26.

[3]吕春华.浅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的根本违约[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5.(07):80-82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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