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海洋理论伴随着人们对海洋的探索的不断深入而不断发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各国之间的协商和妥协之下形成,海洋权益关系到国家安全,关系到海洋强国的实现,更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但是我国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海防才有所加强,受历史条件的制约,中国的海洋权益不断受到周边国家的侵犯:有些岛礁被侵占;油气被盗采。我国向来主张“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但是实施时困难重重,而且我国对于海洋权益的配套的国内法严重滞后,不能有效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我国不断融入国际社会,发展自己,中国的海外利益也随之不断延伸,我国应当紧跟时代的步伐,主张海洋权利,反对海洋大国的霸权主义,在应对邻国侵犯我国海洋权益的方面完善相应的立法,切实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本文的写作目的就是,通过对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理解和运用,维护中国的海洋权益。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现在中国海洋权益现状:,一是岛礁被侵占,二是海域被瓜分,三是油气被盗采,四是环境被污染。希望能够通过运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国际海洋权益争端中,维护中国的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对于和韩国日本的东海争端可以主要适用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则,在南海问题上,则可以主要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5条所规定的历史性所有权优先原则,而非单纯援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的规定。
为相关领域的国内立法提出可行的建议。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海权最早是由美国的海军上校阿尔弗雷德提出,主要是讲海洋霸权高于陆上霸权的,认为谁能有效控制海洋,谁就会成为世界强国而拥有一直强大的海上力量和掌握控制重要区域,是达到这一目的的关键,之后学者朱利安也提出自己的见解,进一步将海权的重要性提高到维护国家安全和凸显国际地位上来,前苏联海军元帅戈尔什科夫提出应当将国家海上威力作为全局性看待,国家的海上力量不仅在于武装,船舶设备,航行,科研之间的联系,更应体现在与海洋环境之间的关系,本质是最有效的利用资源,最大化为国家服务。
国内:“海洋权益”是属于国家的主权范畴,它是国家领士土向海洋延生所带来的附加价值,指国家根据国内法和国际法的相关规定,于海洋空间内所拥有的权益,包括政治、经济、安全等以及由此延伸出的其他权益,它是国家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不仅路上领土辽阔,领海面积也同样丰厚。海洋环境的稳定已经逐渐成为影响我国国士安全和国家稳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中国国内关于海权理论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以国防大学教授徐弃郁为代表,他认为发展海上武装力量维护国家合法的海洋权益固然重要,但不能局限于此,也应多发展海洋科技和环境保护等其它方面;二是以张文木、刘新华等为代表,他们认为强大的海上力量是体现国家强大、在世界争夺话语权的基础;三是以叶自成、刘中民教授为代表,他们认为,当前环境下发展经济是中国的首要任务。在和平环境下,中国应平衡发展海上与陆上力量,坚持海权、陆权同步发展,将中国发展成为一个世界大国。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什么是海洋权益
2中国与周边海洋邻国之间发生的冲突
中韩《渔业协定》签订后大大限制了我国渔民的渔业权益,中日东海大陆架的划分,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南海争端(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中菲黄岩岛争端,中越北部湾划界争端。
5. 参考文献
【1】中国海洋权益空间,杨国桢等著,北京:海洋出版社,2019-03,isbn:9787521002775
【2】中国海洋权益争端的国际法分析
【3】国际海洋法最新案例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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