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临时仲裁历史悠久,相比于机构仲裁更加灵活、更加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出现至今一直被广泛应用,特别在国际商事纠纷处理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一带一路等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开放的力度越来越大。而我国《仲裁法》第18条却在立法上排除了临时仲裁制度,这不仅导致了一系列问题,也不利于经济贸易的发展。
目前学术上就我国是否应当引进临时仲裁制度还有较大的争议,而且虽然《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临时仲裁,但对于临时仲裁的现有研究仍然不足。本文将从实际出发,分析我国引入临时仲裁制度的必要性,结合我国的社会环境和域外经验,为临时仲裁制度的构建提供思路。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我国建立临时仲裁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具体措施
关键问题:
1.我国建立临时仲裁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仲裁法》第十八条虽然排除了临时仲裁制度的适用,但关于是否建立临时仲裁的争论一直存在。随着对外开放的发展,引入临时仲裁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特别是在自由贸易区设立之后,国家开始在一定程度上的允许临时仲裁的适用,使得学界对于临时仲裁的研究有了越来越多的新成果。但是我国临时仲裁,特别是自贸区临时仲裁的研究依然有些薄弱,需要更多的新主张。
国外研究现状: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12——2022.1 搜集资料,分析
2021.1——2022.3形成初稿、中期检查
2022.3——2022.5修改论文、重复率检查 、定稿、外文文献翻译工作
5. 参考文献
[1]杨灵霏.探究临时仲裁在我国的合理发展路径[j].法治与社会,2015
[2]张圣翠,傅志军.我国自贸区临时仲裁制度创新研究[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9
[3]李昌超,陈磊.论我国临时仲裁制度之建构[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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