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最高检在此背景下出台的《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因此,对本选题进行研究符合当下的法治大环境,具有长远的意义。另外,近几年来,各种行政执法行为违法现象层出不穷,在2016年上半年发生的#8220;雷洋案#8221;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网上相关话题量也居高不下,雷洋的死亡与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有着不可否认的关系。为了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就显得尤为迫切。
不论是在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还是基于现实的迫切需要,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制度的建设已如离弦之箭,必须要从各方面加以完善。因此,本文对行政违法行为检查监督的研究,是具有重大且现实的意义。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问题是一个比较新兴的问题,在十八大之前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现当代对其研究的文献也比较少,本文即对这一制度作出了初步的分析,主要探讨此制度在我国目前的发展所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完善空间,以及此制度势在必行的原因和使其能顺利实施的一些建议。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国外,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救济除了司法途径之外,大多是行政监察专员制度。 在英国为处理公民对不良行政的申诉议会与1967 年通过了《议会行政监察专员法》,设立了议会行政监察专员,行政监察专员经首相提名由国王任命,任职到65岁退休。几乎所有的中央政府行政机关都是行政监察专员的监督对象,但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商业交易不在行政监察专员的监督范围之内。凡是可向行政裁判所提出控诉或者可由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的案件,行政监察专员不得调查,只有当行政裁判所或者法院所判的结果不合理时,行政监察专员才可对其进行调查。行政监察专员主要对政府机构及其官员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防止其侵害公民的正当权益,其工作方式主要是根据控诉人的控告进行调查,控诉人的控告需经由下议院议员转交给行政监察专员,调查结束后,行政监察专员将调查报告提交给相关行政部门,建议其改正不良行政行为并进行赔偿。如果以上方式起不到效果,还可以通过每年向议会提交年度报告以及季度报告和特别报告的方式,由议会向有关行政部门施压以消除不良行政。
在美国,监察专员制度在联邦没有一席之地,但监察机构还是存在于美国行政之中的,这种机构与监察专员的功能略有不同,后者主要是通过答复公民个人的质询,服务于个体的利益。从1968年到1995年,美国行政会议一直被认为起着一种不同的监督职能,该机构主要负责分析和发展联邦的行政程序。但其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作用微乎其微。
在法国,为加强对政府官员的监督,缩短并拉近政府与公众的距离,议会 1973年通过《行政调解专员法》,正式建立行政调解专员制度,调解专员由部长会议通过,总统任命总任期六年不能连任,调解专员职权广泛,从所有的公共机关和部门到私人机构,只要是跟公务执行有关的案件都可以向调解专员提出申诉,对于已提起的诉讼或法院已经判决的诉讼案件,调解专员一般无权再进行调查,调解专员的工作方式主要是根据自然人和组织的申诉来开展的,投诉人此之前需先将投诉交给行政机关处理!在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满意时才可向调解专员提出申诉。 另外,国会议员也可以主动向调解专员提交其职责范围内的案件'调解专员受理案件后,可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询问, 如果该行政机关承认该申诉属实,通常会与申诉人或调解专员商议采取法律补救措施,当该行政机关否认申诉事实而调解专员不认同其判断时,应再进行调停'如果行政机关不接受调停,调解专员将提出正式建议'行政机关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调解专员可以将其建议公开,以引起舆论和媒体的注意,调解专员在特定情况下还有追诉权,调解专员需就全年活动向总统和国会提交全年报告。4. 计划与进度安排
本文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有:
文献研究法:本文在研究过程中,通过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知识服务平台和图书馆等途径,收集了大量相关文献资料,以了解国内外学术界在该领域的研究现状,从中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同时通过对我国行政违法行为检查监督相关法律规定解读,发现其中的实际意义以及深入剖析该制度,以求能够规范现实存在的种种违法行政行为
比较研究法:通过对国外有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机制的分析,为推进我国关于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制度建设提供有效的借鉴。
5. 参考文献
[1] 应松年.四国行政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9
[2]王名扬全集:法国行政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1
[3] 王名扬全集:英国行政法、比较行政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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