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合同是资源分配和促进交换的基本方式,同时市场交易活动也须由合同来构造和嫁接。人们也已经习惯通过订立合同来进行交易活动。但是合同的成立须经历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合同内容本身的复杂性以及当事人对合同履行中所产生利益的权衡要求,有时合同并非能够即时订立。预约是合同缔结过程中某种阶段性的合意,是为将来订立本约合同而作的约定。因此,预约合同作为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重要方式并在实践中广泛地被采用,如订购房屋、预订座位、预购机票和车船票等。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承认预约在订立合同阶段中的作用及其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并将这种在实践中广泛应用的理念反映在立法上。
我国现行法律中有预约合同存在的基础和精神--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8220;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子支持。#8221;该条首次在法律上正式承认了预约合同,但对预约合同的认定、法律效力等问题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法律的空白和理论研究的缺乏导致审判实践中对其效力认定及救济的混乱。本文在中国法律制度的框架下,对预约合同的基本理论、效力基础、与相似合同的识别、成立与效力、违约救济及立法现状等方面做了较为全面的研究,以期可以规范预约合同的适用,发挥其在社会中的功能。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1、研究内容
①预约合同的基本理论
②预约合同的效力基础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预约合同早期主要存在于买卖、使用借贷、消费借贷等个别合同之中,后被有些国家扩及于所有合同。近代各国民法也很少对预约合同作一般规定,即便如此,这些规定了预约合同的不同国家对预约合同的立法模式也有所不同。
一、国外研究
(一)大陆法系国家对预约合同制度的研究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11.27-2022.1.15,确定论文题目,制订计划并查找相关资料,完成开题报告,上交导师查阅;
2022.1.15-2022.3.30,查找翻阅相关论文资料,如文献、论文集、著作等,建立论文框架并完成论文初稿,初稿中参考文献不低于15篇,其中至少包括一篇英文文献,同时翻译相关英文资料;
2022.3.30-2022.4.10,修改初稿,中期检查;
5. 参考文献
[1]梁慧星,预约合同解释规则--买卖合同解释(法释[2012]8号第二条解读)[j]. 中国法学网,2012年11月16日访问
[2]陆青,《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评析[j].法学家,2011,(3)
[3]韩强,论预约的效力与形态[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3,(1):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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