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保留原则在中国行政法中的表现开题报告

 2022-07-20 14:07:43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由于当前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促使我国在法治建设方面的步伐不断加速,在法律层面对于我国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范围相当狭窄,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般民众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法律意识也正在迅速觉醒。

然而,在较长的时期里,由于法律保留原则一直没有得到我国立法层面足够的重视,致使这一原则在行政立法实践领域应起指导作用无法合理发挥以及相关精髓体现的不足,从而导致了我国在行政领域普遍存在着违反法律保留原则的立法活动和行政行为的现象。

并且我国目前既没有像德国先进的行政诉讼制度,也没有宪法诉讼,来作为法律保留的保障机制,而公民诉权的诸多限制也是直接限制了法律保留原则在我国法治实践中的作用。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法律保留原则的概述1. 法律保留原则的由来2. 法律保留原则的涵义二.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范围研究1. 法律保留原则适用范围的相关学说2. 法律保留原则具体适用的争议点三.我国法律保留原则的实施现状1. 我国法律保留原则的现行制度设计2. 法律保留原则在我国实施的不足之处四.我国法律保留原则实施机制的完善1.深入法律保留的立法2.健全行政立法监督制度3.扩大公民的诉权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最早提出该概念的德国行政法学之父奥托#8226;迈耶的经典定义,法律保留是指在特定范围内对行政自行作用的排除。

台湾著名公法学者陈新民教授将法律保留原则的基本含义表述为:特定范围内的行政事项专属于立法者规范,行政非有法律授权不得为之。

应松年教授的表述为:凡宪法、法律规定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则或者只能由法律规定,或者必须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有权在其所制定的行政规范中作出规定。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01提交毕业论文开题报告;2022.02收集毕业论文资料;2022.03完成毕业论文初稿;2022.04完成二稿和定稿,并完成英文翻译。

5. 参考文献

著作类1. 江必新等:《新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年版。

2. 叶必丰:《行政行为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课题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