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物种基因的大宝库。森林不仅能为人类提供木材和其他林产品,还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因此被称为地球之肺。但我国现在的森林资状况并不乐观,在森林资源锐减的今天,我国已明确了要保护森林资源这一重要的环境资源,并且在刑法中确定了盗伐林木和滥伐林木两种罪行。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行,森林资源保护与林权主体经济利益的冲突加剧,在此背景下有必要重新审视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特点及其入罪条件。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美国的理查德.A.波斯纳在其所著的《法律的经济分析》(蒋兆康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39-98.)中指出我们可以运用不同于法官和其他法律专业人员所运用的术语尤其是经济术语来一一考察问题,从而确定法律的目的、结构和一致性。在美国的法律专业人员中存在这样一种趋势:将法律看作一种逻辑概念的自主体,而不是一种社会政策的工具。经济学的考察能使法学研究重新致力于对法律作为社会工具的理解,并使法律在这方面起得更有效率的作用。法律经济学是一种极为有益的理论视野。
美国的博登海默在其1940年出版的《法理学》一书基础上扩展而成的《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04页。)是集博氏30几载之心血,终形成一家之说,即综合法理学。全书内容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法律哲学史和作者本人对法律性质和作用的哲学思考,第二部分为法律的渊源和技术。博氏本人对法律的性质和作用的哲学思考,构成了该书的核心。其中,他对法律的秩序成份和正义成份作了详尽而深刻的阐述,并在此基础上对法律与权力、行政、道德、习惯等其它社会控制力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哲学上的分析,最后还对法治的利弊予以了评价。
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研究内容:
1.研究意义和目的:梳理研究现状明确研究目的。
2.森林资源刑法保护的规范构成:围绕森林资源犯罪的法益和犯罪客体讨论其构成要件的理论形态。
4. 研究创新点
森林资源保护在国内所研究的法律不多 大多数都是滥砍滥伐 这次研究便是要在此基础上 多研究森林林地之类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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