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让与担保又称担保让与、担保设定或让渡担保,最早可以追溯到罗马法和日耳曼法。
目前,大陆法系国家只有德国、日本确立了让与担保的制度。
让与担保在德国和日本有其各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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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信贷也蓬勃发展起来,让与担保也就应运而生。
让与担保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屡见不鲜,由于我国对于让与担保制度的立法尚不完善,加之让与担保自身固有的缺陷和效力争议,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让与担保最具有争议的问题便是它的效力问题,让与担保的效力问题主要是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让与担保中所有权转移是否为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二是让与担保是否违反禁止流质流押条款的问题,三是让与担保是否违反物权法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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