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字数:2044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建设用地的需求日益加剧,《宪法》中明确规定的土地征收制度作为一种合法取得公民财产的手段,近年来被普遍采用,然而实践中却不断暴露出严重缺陷并由此引发激烈的社会矛盾,信访压力剧增,群体性暴力事件不断在全国涌现等。在我国现有相对较完备的土地征收法律制度框架内,程序性事项落实情况不容乐观,使得征收机关容易钻空子,滥用行政权力,损害被征收人的利益。程序法具有工具价值,合理制定程序法可以避免实体法律规范沦为利用权利擭取利益的工具。因此研究土地征收的程序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
在土地征收下,私人权利不可避免地要让位于主权者所主张的公共利益,本文拟在正当程序理论和程序价值理论的基础上,运用实证分析法,结合实践与土地征收相关的法律规范,试图以土地征收程序失范的分析以及土地征收程序的完善为视角,以期在征收人与被征收人之间提供一个可以讨价还价的环境。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国内方面:近年来,国内学者对土地征收的程序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土地征收程序的对象、土地征收程序中公共利益的界定、土地征收程序中的合理补偿理论以及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的程序行权权利的研究上,均取得相应的成果。国内研究达成了正当程序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重要地位的共识,寻求通过程序的设计解决我国土地征收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行政权力滥用、社会矛盾激烈化的困境。崔红在《土地征收程序研究》中提出尽快颁布实施《行政程序法》,统一规定财产征收程序、不动产征收程序和土地征收程序;也提出尽快颁布实施《土地征收法》,对土地征收主体的实体性权利与义务和程序性权利义务进行详细规定。余丹在《我国农村土地征收程序的失范与重构》中提出要提前司法程序的介入时间,拓宽司法受案范围,加强司法机关的监督以及设立专门的土地纠纷裁决机构等。黄娇在《中国和日本土地征收程序的比较》中提出对公共利益征收范围的完整罗列以及第三方对土地补偿公正的裁决是土地征收程序中事关被征收主体切身利益的关键程序,应在该两方面进行完善。程洁在《土地征收征用中的程序失范与重构》中认为,土地征收激发社会矛盾主要是由于补偿的公平问题。程序的设置事实上可以起到一种过滤的作用,促成交易双方在财产的客观价格上达成共识。采用正当程序,对政府行使征地权的正当性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即不仅要求政府行为的目的合理,同时也要求政府行为的形式合理。
国外方面,美国、日本、法国等国学者在土地征收的程序上都进行了相应的研究,也取得令人肯定的成果,美国作为当今世界最发达的国家,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尤为重视,因而在正当程序理论方面研究成果颇为丰富。由于公共利益具有天生的模糊性,美国主要通过类似司法审查的程序对征地项目是否具有公共利益目的进行核准,具体包括预先告知征地计划、存有异议时举行听证会、法院裁决以及不符裁决之后的上诉等。法国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在关于土地征收的程序上形成了较为完整、成熟的理论体系。日本的《土地征收法》、《土地收用法》、《土地改良法》、《农地法》、《土地利用促进法》等这系列的法律都使日本很好地规范利用土地,并因此克服了日本与生俱来的土地面积狭小的弊端,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关于土地征收的法律体系,在公共利益的认定上设立专门机关、确定事前补偿原则和救济体系的完备化已成为其突出特点。
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首先要明确我国土地征收到底解决什么问题,其功能和价值以及所起到的作用是什么,其次通过案例、实证(诸如数据统计),结合有关土地征收的法律规范对我国土地征收现状进行分析,明确研究的大背景。通过大背景的分析,研究土地征收社会矛盾频发的根源症结究竟是什么,总结土地征收中的程序违法的类别。接着研究程序的价值及功能,探究程序在土地征收中存在的意义,在理论基础上逐一分析程序性失范的原因。最后,从程序重构的角度,真正为解决土地征收激发的社会矛盾,对根源症结所在出谋划策。
撰写开题报告并上传:收集相关文献资料,并对文献进行整理分析形成文献综述,完成开题报告;2016.1.32016.1.16
资料的收集整理:收集土地征收纠纷的相关案例,分析资料并整合成数据,形成资料综述;2016.1.172016.1.28
4. 研究创新点
本文不仅着眼于对现行的与土地征收的法律规范的分析,还更加关注法律的社会运行。本文将采用实证分析法,通过案例与数据的整合,研究土地征收问题的产生的根源所在。另外,本文拟通过对程序的理论价值分析,探究程序在土地征收中所起到的作用,最终达到让理论落地,真正解决土地征收中利益严重失衡现实问题,为被征收者提供讨价还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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