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探析开题报告

 2021-08-08 01:24:44

全文总字数:794字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中国自2001年12月11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已经过去了16年。中国入世协定书第十五条(a)项列明了替代国条款,即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可以使用不依据与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法。但在(d)项中同时列明,(a)项(ii)目的规定应在加入之日后15年终止。目前,替代国条款已经到期,虽然包括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士等发达国家在内的八十多个国家已经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然而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以及欧盟依然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这对我国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本文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作简单探析具有实际经济意义。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见附件文献综述

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内容:1、从贸易关系及反倾销调查情况,分析2016年12月后各国对我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看法。

2、分析我国市场经济结构的变化,包括十九大后市场和政府职能的转变。

3、分析我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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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创新点

本文将总结学者的研究成果,分析中国近年来贸易结构的变化,尤其是十九大对市场和政府之间关系的调整。并从2016年第15条(a)款(ii)项到期之后各国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与否,通过例举我国与美欧日印等国的贸易实例与反倾销调查状况,分析我国的现状并针对具体行业如木质林产品行业提出具体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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