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跨境证券监管机制比较研究开题报告

 2021-08-08 15:46:46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目的:经济全球化下,发展中国家面对的除了促进自身经济发展的机遇外,还隐藏着巨大的风险隐患。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证券市场还不够成熟,在经济汪洋大海中抢抓机遇的同时,还必需构建起适合本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机制以尽可能规避可怕的金融危机风险。相比我国,美国的证券市场历史较长,形成的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健全,法律体系更加合理完整。我们应该有选择的学习研究美国的证券市场监管机制,理解挖掘美国的监管理论和学说历史,从而探索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机制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新局面。

意义:随着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水平的日益加深,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水平的快速发展,经济全球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活动的主旋律,而证券市场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也日趋国际化。然而美国次贷危机,欧洲债务危机都宣告着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在充分把握机遇发展的同时,我们也需加强监管以引导市场健康发展。美国作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其证券市场法律体系完整,并且有着先进的监管理念和丰富的监管经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将在证券市场国际化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了更好地对跨境证券交易进行有效的监管,中国必须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理念与经验,完善本国监管法律体系。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吕成龙(2015)从以下四个方面分析美国的证券市场法律体系。文章认为美国证券市场治理的核心要素是信息披露,这与美国特定的历史发展与文化密切相关;实际执法又分为由SEC实施的灵活多变的政府合作型和以集团诉讼为主要手段的私人执法;其市场治理的永动机为美国绝大多数州采纳的普通法赋予给法院的释法造法权,这使得法院有强大的权力来阐释、运用、推翻先例,并结合射虎经济发展来创造新的先例,其执法更加贴近前沿与市场,并辅以著名的Rule10b-5的司法演绎来论证美国法院卓越的裁判能力和造法能力;文章还认为信息披露制度应成为我国证券市场法律治理全景式框架的不二之选,但其细节应认真设计,且构建我国强大的执法体系更为重要。

姚海(2012)放先对金融统一监管模式的合理性提出疑虑:本土难适应、金融体系统统分的粗略和非正规金融的冲击等引出我国《证券法》中证券概念不足的缺陷,认为应设定兜底性条款或实质性来说明证券特征。接着文章通过法律中书证的范畴和民法上的物的概念两个方面介绍认为若用大陆法惯常使用的证券形式概念和种类列举方法将会出现法律规制漏洞的问题,并辅之美国证券法之中对证券的双层认定体制进行对比。然后文章由投资合同的概念和构成引出著名的Howey案,进而提出Howey检验标准的四大要素:金钱投资、共同事业、预期收益和完全来自他人的努力,接着将此后的美国法院判例分为两个发展方向:采用家族相似标准来检验涉案金融工是否属于证券的问题和其中完全来自他人的努力要素改为投资者以外的其他人所做的努力是否具有无可争议的重要性的要素标准并以此为判断依据。最后文章从实质证券概念及判断方法、投资合同概念运用构建多层次市场体系等方面提出扩大证券概念的应用。

王玉(2010)在文章中首先介绍了证券监管国际合作的现状及必要性:早期的跨国监管是通过主权国家间的司法互助协定或签订谅解备忘录,采取双边协定,加入国际性组织,而国际合作下的监管机制能有效打击违法操纵证券市场的非法行为,在各国监管理念和方式存在很大差异的前提下减少行政壁垒,降低监管成本,维护国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文章分别阐述了中美两国证券监管国际合作法律机制:一方面通过介绍美国国内法上的规定、双边协作规定和区域性与全球性协作来说明,即使美国的证券市场被誉为世界上最发达的证券市场,但其实施过程中受到了其他主权国家的抵制,仍需建立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另一方面介绍了我国的证券监管国际合作法律机制,双边合作与加入国际性组织都将有利于我国的两大证交所同外国证券自律性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最后文章提出关于完善我国证券跨境监管合作机制的建议,如逐步扩大对外开放、完善监管法律机制、扩宽全球性证券监管范围等。

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研究内容:本文在主要梳理了跨境证券监管的基本类型后,详细研究了美国证券市场监管机制的方法与特点,并就其对我国证券市场带来的经济影响进行分析。试图探索中美两国在跨境证券市场上形成双边协作监管模式的可能,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证券市场监管机制。

计划提纲:

第一章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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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创新点

我国跨境证券监管改革迫在眉睫,关于监管机制学者们纷纷阐述新颖的观点,但也存在许多争议,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本文创新之处在于在结合中美两国跨境证券监管理念、制度和实践的异同的基础上,分析跨境证券监管与以往证券监管的区别,结合经典实例引入金融法的适用,探讨两国未来的合理监管模式,试图从法律的视角研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在立法释法和市场执法中的差异。

此外,鉴于中美两国证券监管具有各自的历史性,本文将同时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因素,以期在分析目前监管体制差异的同时深入分析内在影响原因,达到言之可信言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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