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本课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从理论上上看,收入分配于贫富差距是经济学、社会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永恒的主题,而财产性收入与薪酬收入、经营性收入一起构成居民总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伴随社会富裕程度的提升,财产性收入比重不断提升,甚至越来越成为贫富差距的主要来源。而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以及建设新农村,农户的财产性收入影响不断增加。因此研究农户财产性收入有助于探寻农村内部以及城乡之间的收入分配规律,因而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从实践价值看,探寻农户财产性收入的结构与风险,有助于帮助农户配置资产,适度控制风险,有利于帮助相应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农户的金融产品,同时有利于政府部门监管农村金融市场情况,为农村金融稳定与经济发展提供警示信号。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因为国外的财产性收入的研究早于我国,所以尽管我国近几年开始不断关注其发展,但体系仍不够完善。就总体而言,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不断增长,而这又是导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重要原因,这种收入分配的平均程度以及差异分布可以由基尼系数来体现。(宁光杰,雒蕾等,2016;任媛,邰秀军,2016;程永宏,2006)。由区域差异带来的农户财产性收入的风险也急剧扩大,如何在城镇化进程中如何协调地区财产收入的发展成为重中之重。(黄宇慧,2008;张效莉,2008;任媛,邰秀军,2016;丁琳琳,吴群,2015)对于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我们可以从农民个体的理财行为进行研究。由于农民在收入水平、风险承担能力、资金使用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等方面的特殊性,在理财需求上也有所不同。从农户理财需求来说:由于农民保险意识、投资理财意识相对较差,对其认知度较低,农户的心理需求度也相应较低。农户理财相对有地方特色,能够引导周边地区快速发展。(周邦瑶,2008;高兵,张晶莹,2008)。从农户理财方式来说他们通过研究影响农户投资与理财的关键因素例如收入、农地规模、贷款等等,就如何提高投资水平来为农户个体提供借鉴。(翟照艳,王家传等,2005;王煜,2012;栾宇,2013)
在城镇化的促使下,各方都在积极寻求改善财产性收入来源在农民收入中的分配比重的方法。既要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促进财产性收入普遍的数量增长,又要根据结构变化合理改善收入来源。(刘可,刘鸿渊,2016;宁光杰,雒蕾等,2016;刘淑清,2014).
尽管很多学者深刻的研究了影响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因素和途径分析(王宇露和刘芳研究了增加粮食主产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对策,郑丽和薛晓娟认应完善农民拥有更多财产性收入的权利保障机制等)但是,现有的研究的视角狭窄,且对农户财产理财方面的风险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计划
通过实地调研获得样本农户的财产总体情况与构成情况,收入情况,财产收益状况,财产收益的均值与方差(波动性与风险)等数据,利用这些数据判断农户财产性收入结构及其风险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分析存因及探讨相应对策。
计划:一阶段 文献资料收集、定性分析与问卷制作
第二阶段 问卷预调查与分析、调整(
4. 研究创新点
当前的国内学术文献在分析农户财产性收入的风险时,一般都是将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分开研究,很少详细研究不同风险来源之间的相关性问题。此外,鲜有研究对个体农户财产性收入与农村区域整体的风险环境的差异进行调查分析。同时,在分析农户财产性收入结构的文献中,大多数都使用一个区域的整体数据,很少会利用到单个农户的数据,这样的分析缺乏微观基础。同时,在如今城镇化进程中,前人的研究结果不再能说明如今农户财产性收入的问题。本文的研究从单个农户财产性收入的调查出发,了解单个农户财产性收入的结构,再利用函数模型,评估单个农户财产性收入的风险,然后再汇总到不同区域进行风险研究,从而得出本次研究的结论。这样从微观到宏观,综合考虑了各农户财产性收入结构与风险的差异,能够对我国农户财产性收入的现状进行更加科学的研究。
①选题新颖。目前国内缺少关于农户收入的研究,且针对农民家庭收入中财产性收入这一细节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因而研究具有典型性。
②研究关注点细致,更具有针对性。目前相关研究大部分都从普通农民收入去探讨分析,而聚焦到城镇化农民这一特殊群体,本项目的研究不仅要从社会法律等宏观角度去分析,还需要结合农民自身的资产,收入结构等方面具体分析,让本项目的研究更具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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