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我国现行房产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86年9月15日由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现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繁荣,房产税税收能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可持续的财政收入。但纵观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历程,纵然调节力度很大依然没有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必要对我国房地产政策作出系统的研究。
在过去几十年中,国内外学者对房产税都进行了大量的深入研究。目前国外发达国家有着成熟的房产税征管模式,他们对房产税征管问题的研究一方面考虑税收征管与其他税收政策结合后要使社会福利最大化,另一方面在研究房产税时都重点研究了房产的税基评估问题,认为税基评估在房产税征管工作中是重要问题。国内学者对房产税征管问题的理论研究较为全面,但针对我国具体情况的房产税征管研究,具有重要指导房产税征管工作的研究成果还有所欠缺,而目前进行的重庆和上海房产税试点实践中,也存在征管问题。因此本文的研究很有现实价值。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关键问题:
(1)介绍房产税的概况,联系我国房产税所处的现状,分析我国房产税在实施中的问题;
(2)通过国内外开征房产税的比较分析来阐述房产税征管的国际借鉴和国内的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中的创新点以及出现的问题;
3. 研究的方法与步骤
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房屋产权所有人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租金收人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的征收在国外有着悠久的历史,它是地方政府主要收入来源。国外对房产税的研究最早见于威廉配第(1662)的《赋税论》中,书中提出社会财富的来源是土地和劳动,政府可以对土地征税来筹集则政收入[1]。亚当斯密 (1768)在《国富论》中提及也提及了房产税的相关问题,他提出了国有土地的租金收入不适合作为公共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应当遵循平等、方便和经济的原则,应当建立定期房产评估制度,不断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此外,他还指出,税收公平要包含所有纳税人,对所有人和所有事征税,要做到不偏袒,国家应当按照纳税自身的能力和收入多少缴纳税收,维持政府运转[2]。这些理论对我国房产税研究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william meeluskey (1999)对房产税的改革主要进行了国际比较,对比分析了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房产税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对比,总结了房产税征收的可取之处和存在的问题[13];michael bell (2003)系统地论述了财产税的税制要素设计以及征管,对其他研究者提供了详尽的理论参考[14];william meeluskey (2004)针对住房房地产,在他的论文中提出了最新的房产税征税评税方法[15]。进入二十一世纪后,经济学家们又更多的关注到了房地产税的改革。oates ( 2005)认为地方财产税改革可以从若干方面入手,包括控制税率和财政收入的增长率、根据收入和年龄等因素对住宅财产税减免、对工商业资产的财产税减免等[16]。john muellbauer ( 2005)分析了英国财产税和土地价值对经济的影响,认为财产税的改革前景应确保能够加快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资源的合理分配、改善收入分配不公平和促进环境保护[3]。这些都为我国学者进行房产税研究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理论依据。
目前我国征收房产税的主要依据是1986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1988年我国实行住房市场化改革,房地产市场兴起,房价不断上升,政府为了房价的稳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要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稳步推进物业税并取消有关收费。2011年1月以上海和重庆作为试点,进行了房产税改革,开始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关于实行房产税改革的原因,喻景忠(2011)认为进行房产税改革主要为了四个目的。一是完善房产在保有阶段的税收制度。我国近几年不断高企的房价以及现在空城、鬼城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房产在保有阶段税收制度的不完善。二是增加政府财政收人。三是遏制投机性购房,不断上涨的房价使我国房市成为聚集资金的又一大蓄水池,畸形的投资必将引起经济泡沫,给经济带来巨大冲击。四是通过房产税改革,对某此超大型城市制定特殊的房产税制度,能有效缓解我国超大型城市问题[4]。张洪铭、张宗益、陈文梅(2011)通过分析认为目前我国房产税制度还存在如下问题:第一,征税范围狭窄,一方面是征税地点还没有展开;另一方面只是针对某此房产征收。第二,计税依据不合理,房产税目前是根据交易价格征收的,而房产的价格在不断的变换,建议按照公允价值征收。第三,税率的制定。上海市采用的为0.6%的固定税率,而重庆市采用的为0.5%到1.2%的累进税率,税率制定的是否合适有待进一步观察[5]。谷成(2011)重新分析了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改革,发现了存在的一此问题:试点方案[6],房产税的性质不太明确,改革后的税制与实现调节房价、收人分配以及引导投资者理性购房等政策目标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偏离.对于房产税改革的国际借鉴方面,刘洪玉(2011)认为房产税征收要与房产税税收制度改革统筹进行,并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保持房产税的公平和效率[7]。杜婕、周丽剖析了美国房产税的具体实践经验,提出我国房产税开征应在制定法律法规、完善产权登记和评估制度、促进公平性方面下功夫[8]。何杨、刘威比较了发达国家房产税的征管模式,提出应独立设置房产税评估、征管机构,建立必要的争议解决机制、合理的税收优惠措施和必要的权力制约等[9]。针对沪渝房产税的试点效果方面,宋祥来(2011)在对沪渝两个城市房产税试点效果分析时说:对农村居民的多套房屋或过度的住房应征收房产税,有助于消除税收差距,缩短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差异,避免农村住房的非法占有,保护国有土地资源,促进我国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10]。杨晨青(2011)认为,沪渝房产税试点政策力度较轻,在差异化影响需求方面把握较为准确,有许多亮点长期效力还有待考证[11]。何曼(2011)认为,沪渝个人房产税征收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征税范围过窄、立法不完善、税率偏低、力度较小等[12]。
综上所述,尽管国内对我国房产税的研究数量较多、角度各异,但关于征收房产税的许多问题还未解决,因此我国应该积极借鉴国外房产税的征收制度以及联系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解决策略,房产税改革应当在规范和整合房地产租、税、费体系和逐步完善税收征管环境的基础上,按照税收公共化的要求稳步推进。
4. 参考文献
通过借鉴国外房产税征收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本论文试图调研发现我国房产税在实施中存在问题以及解决此问题的对策。
研究方法:本文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首先提出关于房产税的现状以及问题,接着分析国内外具体的研究成果,并提解决我国房产税实施中的问题的对策。)
本文主要框架:
5. 计划与进度安排
论文写作步骤:
(1)查阅与我国房产税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相关的资料;进行文献的阅读及整理,写出文献综述;
(2)根据文献理论回顾,进行理论分析,初步建立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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