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共同犯罪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更是刑法中的一个疑难问题。
而教唆犯又是共同犯罪理论中十分复杂且具有挑战性的课题。
共同犯罪制度的立法史虽然更为久远,而由于诸多原因,教唆犯真正被赋予独立地位是始于近代。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本文主要对教唆犯诸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剖析。本文正文部分分四章进行:即教唆犯概述、教唆犯成立要件及分类、教唆犯的相关问题和教唆犯的两大法学研究焦点。提纲为以下:
第一章 教唆犯概述
第一节 教唆犯的概念和分类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我国刑法和英美刑法对教唆犯罪都有一定研究,也都存在极大的争议,由于历史传统、法律渊源的不同,争议的焦点也有同有异。
英美刑法以判例法为主,关于教唆犯的论述没有统一的阐述,散见于各种不同的判例、法律规范文件中,缺乏系统性,存在一定的混乱;我国有统一的刑法典,对教唆犯的各种规定系统地体现在刑法总则中,对教唆行为按照作用不同来对教唆犯进行处罚。
近代西方的教唆犯理论,在总体上可以划分为共犯从属性说与共犯独立性说两种基本对立的理论学说。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月1日-12月30日 整合已有资料、构筑论文的大纲、完成开题报告;12月30日-1月15日 根据查找的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深入详实的论文编写工作,完成草稿;1月15日-2月20日根据导师指导,优化论文的结构,润色语句,修改不当之处,补充不足之处,进行外文文献翻译工作,完成初稿和中期检查;2月20日-4月30日论文资料整合,最终定稿,为最终的答辩做好各方面准备,熟悉论文内容,增强自己对论文内容的把握,进行一定的思维发散,设计论文答辩。
5. 参考文献
[1]张宏宇.论教唆犯[D].黑龙江:黑龙江大学,2006.[2]王莉.教唆犯研究[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10.[3]毛磊.教唆犯研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4.[4]刘雪妍.浅析教唆犯罪[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5.[5]李英伟.教唆犯研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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