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开题报告

 2022-07-07 22:28:05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8220;依法治国#8221;与#8220;以德治国#8221;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研究两者的相互关系有利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更好的将坚持#8220;依法治国#8221;和#8220;以德治国#8221;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积极推进我国#8220;法治#8221;与#8220;德治#8221;化进程。特别是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研究#8220;依法治国#8221;与#8220;以德治国#8221;两者的关系具有深远的意义。研究#8220;依法治国#8221;与#8220;以德治国#8221;两者的关系是创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理论前提。只有发挥好道德与法律各自的特有功能实现德法共治才能建立安定有序的社会。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本文主要以《中共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背景材料,研究#8220;依法治国#8221;与#8220;以德治国#8221;两者的辩证关系。主要解决法治框架下的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法律渊源关系中的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功能互补型的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以及,德治与法治是并列关系还是主次关系?从法律与道德作为社会行为准则看,依法治国是否应当基于主导地位?从法治与德治的区别来看,法治是否应当发挥主要作用?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看,实行依法治国,实质上是否就体现了以德治国的基本要求?重点阐述现代#8220;德治#8221;与#8220;法治#8221;内涵的辨析与界定。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对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德治与法治的关系,在治国方略上,不是并列关系,也不是主次关系,而应该是法治至上的独尊关系。即是说,在治国方略的层面,只能提依法治国,不能把以德治国提高到与依法治国相并列的同等高度。以德治国只能作为依法治国理论的重要补充。另一种观点认为,德治与法治的关系,在治国方略上,可以是德法并重的并列关系。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德治属于思想建设,两者分属于不同的范畴,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完成开题报告。

2、2022年1月1日-3月19日完成论文一稿,并于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中期检查表。

3、2022年4月21日-4月30日完成论文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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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王淑芹 刘畅:《德治与法治:何种关系》,《伦理学研究期刊》2014年

2、李林:《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13年

3、杨天贺:《浅谈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在我国实施的辩证关系》,《法治论坛》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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